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8-10 09:0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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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责,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准入、退出政策及机制。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办法。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解读法规、政策,接待群众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负责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接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