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9-04-22 11:0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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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县卫生健康局(镇赉县中医药管理局)机构职责,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卫生援外方面及机关外事方面的工。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工资核定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制定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卫生健康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承担机关及纳入机关统一财务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拟订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生健康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二)医政医管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临床护理、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管理、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制定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的管理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的处理。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县级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全县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及其相关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镇赉县药品增补目录;拟订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县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县内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基层卫生和人口老龄妇幼工作科  

  检查督导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全面工作,认真抓好健康扶贫和绩效考核。  

  拟订全县农村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病残儿童的医学终审鉴定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卫生健康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均等化政策的落实。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本地区老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老年社团组织的联系、协调工作、检查、指导基层老龄工作;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负责百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的发放和《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工作;加强和改进老年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推动和指导老龄服务和老龄产业发展;负责老龄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老龄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及有关重大活动;承办本级党委、政府及老龄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中医药管理科  

  拟定全县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运行机构的改革;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组织民族医疗医药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和总结;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县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管理指导中医药师承教育;指导和协调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推进中医科学的国际传播。  

  (五)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开展疾病监测,做好预警预测;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为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和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起草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拟订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规章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审查和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负责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体制改革科(法制科)  

  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做实政府主导的多层次医疗联合体,抓好抓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开展远程会诊工作,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完善药品供应和使用保障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全科医生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深化医药主体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综合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协查的标准和程序,做好案件督办,部门之间案件移送及协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