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1-12-13 10:5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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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县政务服务局机构职责,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公共资源交易科、政务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管理科)  

  负责机关政务运转协调;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安全及会务工作;机关后勤保障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干部录用、考核任免、人员调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年度绩效考评及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劳资、人员信息及劳动信息的统计工作;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及因私出国()工作;相关业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科、营商环境服务科)  

  负责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县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负责县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建设。负责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化发展工作。承担全县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负责全县通信业发展、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省、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的经办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工作;负责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承办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放管服”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