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常识
发布时间:2018-07-16 14:2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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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旅发委发布暑期(汛期)旅游警示和安全提示

  目前,全省暑期旅游已经进入旺季,为保障广大游客快乐出游、舒心度假,省旅发委提示广大游客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旅游产品和出游方式,注意防范在 

  旅途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文明出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一、旅游消费 

  1、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参团旅游,要选择资质齐全的旅行社,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注意旅行社经营范围。 

  2、选择适合的旅游产品。 

  3、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必须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书面旅游合同。要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和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 

  4、自觉抵制“低价游”。 

  5、避免盲目购物。要保留有关合同收据。  

  二、安全隐患要防范  

   1、出行前了解目的地天气状况。2、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规定。3、遵守集合时间和景区规定。4、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6、要做好流行性传染病的预防。  

  三、出境游风险要避免  

  随着出境旅游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涉及中国游客的海外涉旅安全事故也迅速增加,广大旅游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各类风险,平安出游,理性出游。  

  1、涉水活动风险。涉水项目已成为引发海外中国游客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方面,其中,溺水和水上交通事故是造成游客死伤的最主要因素。  

  2、交通风险。由于各国基础设施状况和交通规则不同,中国游客存在不熟悉当地路况、交规及疲劳驾驶等问题;部分出境游目的地国家公路基础设施落后,自然灾害多,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等原因。  

  3、野外和空中项目风险。一些国家地貌奇异,山川秀美,为游客提供了大量丰富的野外观光项目,如登山、丛林探险、热气球观光、滑翔伞等,这些活动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  

  4、盗抢风险。旅游者在出游时,要谨慎或暂勿前往恐怖袭击频发、政局动荡不稳或发生重大疫情的国家和地区。旅游过程中,要提高安全意识,看管好随身物品,遵守当地交通法规,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妥善应对,及时报警。  

  四、杜绝不文明行为  

   游客出游时应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礼貌待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杜绝不文明行为。  

  五、依法理性维权  

  旅途中一旦发生意外事件,应及时报警,必要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政府派出机构求助。同时,配合有关方面为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而采取必要措施。  

  行程中发生旅游纠纷,不要采取极端手段来主张权利,因为由此而产生的费用,旅游者也是负有赔偿责任的。要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行程单以及认为旅行社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相关证据,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请求保障合法权益。  

    

  全国统一旅游投诉电话: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