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18-11-22 11: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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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各项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自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化解各类火灾风险隐患,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助力文明城市建设和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里成立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镇赉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镇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文波 

          镇赉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周志伟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赉县消防大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导考评、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8112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消防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本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实施阶段(20181129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指挥,逐项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严肃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 

  (一)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要压实政府领导责任,切实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组织本地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要以本行政区内商(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以及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农村村屯等火灾防控薄弱场所和区域为重点,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排查。要持续深化高层建筑和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成果,统筹推进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深化部门依法监管。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相关行业部门按照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摸清各类场所和区域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针对火灾高风险场所科学制定检查计划,严查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职责,加强对“城中村”、“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小场所、小单位排查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针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规施工、违规设置住宿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封闭安全出口等问题;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针对养老院、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医院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单位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着力整治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使用、电气线路敷设、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疏散、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住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入冬前普遍存在赶工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纠正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措施整改。文化旅游、消防部门要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指导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切实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粮商部门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措施。2018年底前,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 

  (三)推动单位落实责任。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健全完善基层群防群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社会单位要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要鼓励引导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的设备,积极推动农村家庭、老旧住宅、群租房和“三合一”场所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初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 

  (四)发动全民广泛参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基础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健全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对居民社区、楼院开展检查巡查。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组织指导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和物业管理单位开展居民楼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等可燃物清理行动,严防“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动乡镇、村委会组织集中清理村民楼院可燃杂物和柴草堆垛,依法严肃查处秸秆焚烧等室外动火行为,严防“火烧连营”火灾事故。 

  (五)搭建消防宣传阵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加大媒体公益宣传力度,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增加消防安全提示字幕和消防公益广告播放频次,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宣传资源,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并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传播平台,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活动,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深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一、十、百、千、万”计划,围绕“全民参与,防治火灾”这一主题,利用十分钟“快闪”方式讲解消防知识,组建百人消防宣讲团队,走进一千家社会单位,覆盖万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培训教育活动,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度计划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按照综合性应急救援主力军新职能要求,优化消防救援队伍各类专业器材装备,特别是要加强应急通信、战勤保障类、跨区域救援等器材装备的配备,做好打大仗、打恶仗各项准备。201811月底前,市政、供水等部门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落实防寒保暖措施,确保完好有效。要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建立灭火救援一体化调度指挥系统,实现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应急联动力量与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勤、联训、联战。年底前,组织消防、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应急联动实战演练。消防救援队伍要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强化官兵体能、技能训练,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的熟悉演练,科学编制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要针对基层执勤人员不足的实际,及时调整机关力量充实灭火救援一线,细化完善作战力量编成,确保首战力量充足、有效。 

  五、工作措施 

  (一)紧盯重大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采取现场办公、集中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销案。 

  (二)紧盯重点时段。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发动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志愿者、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队伍等社会力量,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别是针对夜间营业场所集中组织开展错时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要视情提高执勤战备等级,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驻勤巡逻。 

  (三)紧盯重点人群。201811月底前,要组织一次行业部门、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018年底前,消防部门要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巡查检查能力。 

  (四)紧盯重点措施。要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加强应急联动措施,遇有较大的灾害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需要调集社会应急联动力量。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方法措施,周密进行动员部署。冬春季节气候寒冷、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明显增加,岁末年初节庆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密集,加之燃放烟花爆竹,火灾危险性剧增,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火灾事故教训,将冬春火灾防控作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逐一明确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研究提出针对性意见措施。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政府分管领导要专门听取汇报,定期带队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特别是在冬春季节重要时间节点,政府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联合检查、错时检查。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监管。要发动乡镇(街道)、安监办、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进一步强化群防群治。 

  (三)落实工作责任。政府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县里将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定期组织督查。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领域,要派出工作组帮扶指导,限期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要及时约谈、问责。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凡发生的亡人火灾,达到“两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予以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做到亮点工作专题报送、月度进展定期报送、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181128日前报送专题会议部署情况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从12月起,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于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     联系方式:1588613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