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18-12-19 09:0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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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危险化学品冬春安全整治专项战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201819号),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冬春安全专项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办〔2018141号)要求,确保今冬明春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教训,以“压责任、强监管、补短板、防风险、保安全”为主线,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冬春安全整治专项战役,在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1.重点检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6号 )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完善涉及全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和安全管控责任。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开展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2.重点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落实情况,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落实重大隐患治理责任。 

  3.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情况,督促涉及环氧化合物、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准备实施或已经实施“煤改气”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4.重点检查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落实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治理及降低风险措施。 

  5.重点检查企业针对冬季气候干燥、气温变化较大等特点,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静电等安全措施情况。 

  6.重点检查企业化工装置开停车、试生产和检维修环节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开停车、试生产方案备案制度和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 

  7.重点检查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制度落实情况,确保特殊作业安全。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有关部门配合 

  (三)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8.重点检查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县粮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开展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 

  9.重点检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吸取河北张家口“11.28”爆炸事故教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车辆一律停止运输生产作业,坚决淘汰和取缔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车辆。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五)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整治。 

  10.重点检查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加强高后果区风险管控,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县能源局牵头,县安监局配合 

  三、方法步骤 

  20181130日至2019510日,共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1130日至1215日)。 

  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冬春安全整治专项战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牵头部门要于1215日前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联络员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81216日至2019420日)。深入开展自查。各有关部门、各类企业全面自查安全问题和隐患,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坚持边查边治,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加强督查检查。安监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县安监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使用(取得使用许可证)、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各牵头部门从1130日起,每10天报送一次安全整治统计报表和工作进展情况,20181225日和201932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情况。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421日至2019510日)。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各牵头部门要于20194月底前报送安全整治专项战役工作总结。 

  四、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镇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镇安委字〔20188号)要求,坚持综合施策,强化宣传引导,严肃追责问责,严格廉洁自律,确保大会战取得实效。要坚持严、实、深、细原则,创新招法,实化措施,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战,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