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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月10日,榆树市大岭镇3名学生溺水身亡。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景俊海省长和吴靖平常务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和《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
当前,暑假即将来临,随着雨季的到来和夏季气温升高,各类溺水、交通、食品卫生、内涝等安全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预防学生安全事故,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及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乡(镇)政府属地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意外事故工作作为学生假期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广泛宣传学生安全和应急知识
宣传部门要督促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用多种方式方法,宣传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及应急知识常识,营造学生安全及应急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氛围。充分利用各自“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以案说法、警示案例、应急常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或推送各类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及应急知识。要充分利用广告、宣传横幅、各类电子显示屏、村(社区)及宣传栏等户外宣传资源,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公益广告,普及各类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辖区内以及周边地区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同时针对雨情、水情及灾害性天气,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多途径、多平台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做到发送到人、预警到人,提醒相关家长和学生提早做好防范措施。
三、大力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教育局要组织学校教育学生不私自野浴,不参与打架斗殴,要遵守交通规则,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要针对中小学生群体、初高中毕业生群体、留守儿童群体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教育。要建立假期家校联系机制,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灵活有效的方式,保持和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提醒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落实法定监护人责任。各类学校要组织学生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注意安全用电,不在变压器、危险品存储仓库等附近玩耍,不在野外用火,避免发生森林火灾。增强防雷安全意识,雷雨期间要留在室内、关好门窗、不开电视、不听音响,尽量不使用手机和电话,远离树木和桅杆,在空旷场地不打雨伞。增强外出旅游安全意识,不在无家长陪同下外出旅游,不爬树、翻越栏杆,不做危险游戏,不与陌生人搭话,不在家长监护视线范围外活动。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未成年人不宜的娱乐场所。
四、积极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水利局、住建局等部门要在危险水域设立防护栏和安全警示牌,加强重点水域排查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教育局和学校在放假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会议,再次强调防溺水“六不”要求,让学生进一步认识私自野浴的危险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教育局要组织学校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将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的要求落实到位,加强暑期对孩子的安全管理。
五、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教育、应急、交通运输、住建、卫健、公安等部门在学校放假前立即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隐患,要充分利用暑期便于排查整治隐患的有利时机,重点对校园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设施、交通安全、食品及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三防”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注重整改实效,切实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的问题隐患。对于学校自身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和当地政府立项解决。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重点完善校园安保防控体系,维护、保养、更新安防设施、器械,努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开学正常运行。
六、全力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汛期将至,要针对今年极端天气明显增多的实际,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教育局要加强与应急、气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联动,随时掌握天气变化,针对汛期可能多发的暴雨洪涝等各种自然灾害,重点加强对学校危旧房屋、校园围墙、校园楼宇地下室、学生生活区、教学楼、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校园周边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和巡检。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形势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险因素,进一步修订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提前制定师生紧急疏散转移方案。科学准备汛期抢险物资,提早落实指挥队伍、专家队伍、守护队伍和抢险队伍,确保汛期到来各项工作科学有序。
七、做好暑期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管理
对暑期留校学生,教育局要组织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全面掌握留校学生情况,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安排好他们的学习生活,同时要建立临时性的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组织。教育留校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违章用电,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参观考察、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报教育局备案,并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
八、确保学生暑期交通安全
教育局、气象局、交通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各类学校要及时以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通知学生,提醒做好防范和应对,确保离校返家交通安全。寄宿制中小学要在放假前及时通知家长,对家长到校接学生的,做好交接工作;对独自回家的,要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运营的车辆和超载等不安全车辆;对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要按照要求加强对驾驶人和校车的安全管理,指派随车照管人员,保障乘车安全。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假期外出做到“三个掌握一个养成”:掌握道路交通基本法规;掌握常见标志、标线的导向、警告和禁令图示及作用;掌握交通事故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走路、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良好习惯。
九、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教育局、应急局等部门和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期间值班、带班制度,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第一时间如实上报。
镇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