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19-10-25 08:5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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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市委1014日和1021日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认真吸取白城农村商业银行保平分理处“10.14”楼房坍塌事故教训,在“夏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刻吸取白城农村商业银行保平分理处“10.14”楼房坍塌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以“压责任、强监管、排风险、促整改、保安全”为主线,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在思想上再重视、责任上再压实、隐患上再加力,有效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任务目标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系统整治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整治机制相结合,全力打通安全责任和监管“最后一公里”,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季节性、关键性、针对性、全面性。突出季节性,结合秋冬降雪冰冻异常天气多发、人流车流物流剧增、用水用煤用电增加等实际情况,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关键性,围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紧盯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关键时”,督促企业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切实把从上到下、从政到企的安全责任链条“拧紧扣死”;突出针对性,深刻吸取近期省、市发生的多起事故教训,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排查事故和隐患易发多发环节和部位,科学及时有效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突出全面性,对所有区域、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死角、盲区。 

  三、整治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覆盖全县各个行业领域,重点突出以下十个行业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继续抓好危化品综合治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措施,落实重点部位监控责任,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漏、火灾事故。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试生产和检维修等环节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开停车、试生产方案备案制度和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全面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加强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监管。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参加单位: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局。 

  (二)烟花爆竹。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落实燃放主办单位和作业单位安全责任,切实做到“两关闭、三严禁”和“六严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及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冶金工贸。突出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综合治理工作。涉氨制冷重点整治涉及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或有快速冻结装置的企业,粉尘涉爆重点治理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围绕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参加单位:县工信局。 

  (四)道路交通。强化公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车站等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路面执法,对“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整治,治理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排查团雾多发、易结冰公路桥梁、隧道、长下坡等重点路段和农村地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落实管控措施。抓好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改造,加强驾驶员应急能力培训。 

  负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筑施工。认真分析冬季施工特点,以防坍塌、坠落、触电、塔吊及其它垂直运输机械事故为重点,尤其要对违建、危楼危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等开展一次彻底整治,要加强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排查,加大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监管力度,落实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整治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隐患严重等问题。盯紧建筑施工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参加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六)消防。深入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养老福利、学校医院、洗浴汗蒸、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多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农村村屯和“九小场所”等火灾防控薄弱场所和区域排查检查力度,持续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集中治理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组织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对火灾易发地段实施重点防范。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参加单位: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播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人防办、县林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七)旅游。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监管,强化景区内危险地段、重要景点安全措施和游客服务中心、餐饮游乐场所、购物场所以及星级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滑雪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和冬季渔业捕捞等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管控力度。强化旅游景区和大型冰雪娱乐活动流量控制,制定分流措施,及时疏导客流。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播和旅游局。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八)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冬季学校和幼儿园危旧房屋安全检查,严禁使用D级房屋。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室、礼堂、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实训基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充分考虑雪雾、冰冻、大风、寒潮等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组织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校车无证、超载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 

  (九)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开展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行动,依法督促养老服务机构(优抚医院、光荣院)、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救助机构等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聚焦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和卫生安全,超前研判养老机构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全面彻底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对重点隐患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堵塞养老机构安全漏洞,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十)特种设备。对集中供热锅炉,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商场、宾馆、饭店内使用的电梯等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起重机械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参加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 

  除上述重点行业领域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别是强化热力管道、城市水厂、电力设施、燃气管道、液化气站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领域监管执法,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组织领导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由县安委会统一领导,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钢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县工作的总体协调、调度、统计等工作。县安委会成立2个专项督导组,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导。(见附件) 

  五、方法步骤 

  20191022日至20191231日,为期70天,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全面部署,广泛动员。(20191022日至1031日) 

  1、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2、逐级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全县上下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3、开展广泛性宣传发动,将县政府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基层相关部门和各类企业,发放安全责任告知书。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深入检查,全面整治。(2019111日至20191220日) 

  1、各有关部门、各类企业全面自查安全问题和隐患,摸清底数,建立清单,登记造册。坚持边查边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 

  2、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3、县安委会成立2个专项督导组,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导,专项督导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排查整治期间,各专项督导组要开“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暗查暗访相关部门和企业不少于5户。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巩固提高。(20191221日至20191231日) 

  1、各有关部门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2、县安委会梳理、总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总体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3、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在全县宣传、推广。 

  4、研究建立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推进安全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实现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六、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 

  二要注重实施综合治理。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建章立制,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法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级台账、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类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细化实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将《五个必须落实》作为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最基本的底线、红线,作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最基本要求,确保安全发展、稳定发展、可持续发展。《五个必须落实》中的40条规定,要求企业必须落实,要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企业的重点,也是验收的必要内容。 

  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报纸等主流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和参与本地区、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工作,切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要及时报送情况和信息。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于1031日前,报备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第二阶段(2019111日至20191220日)工作开展时,每十天报送一次;1229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郑   

  电话:0436-722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