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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8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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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立即清除二龙涛河河道非法围堤的命令
县水利局、东屏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水利局《关于下达在二龙涛河河道内非法围堤及建房清除令的请示》(镇水〔2019〕80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由县水利局对东屏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的二龙涛河河道内的20处围堤、5处建房,依法组织核实,确定违法行为后,由东屏镇人民政府,依据县水利局确定的违法事实,限期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机械设备依法清除,恢复原状,确保二龙涛河河道的行洪安全。
镇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