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
发布时间:2020-11-03 1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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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0]607号)要求,2020年8月至9月,镇赉县财政局对镇赉县教育局、镇赉县林业和草原局、镇赉县蒙古族中学校、镇赉县商务局等4户单位2019年度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各单位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应计未计固定(无形)资产;二是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镇赉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被检查单位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对于应计未计固定(无形)资产、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等问题,责令改正。各被检查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认真落实财政处理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镇赉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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