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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001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自然资耕函[2019]474号文件精神,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用途
征地批准机关: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批准文号:吉自然资耕函【2021】123号
批准时间及用途:2021年第1批次用地。
批准时间2021年4月12日。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镇赉县黑鱼泡镇腰围子村,位置在腰围子村范围内;地类为集体林地0.3382公顷、旱地0.6979公顷、未利用地37.0970公顷,共计38.1331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为集体林地、旱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60.00万元/公顷,农用地土地补偿费12.00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48.0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18.00万元/公顷
四、在公告发生后20日内进行土地补偿登记登记地点在腰围子村承诺。
特此公告
镇赉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