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
发布时间:2018-10-17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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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场)、社区党工委、经济开发区、粮商局及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17号)文件要求,我县已全面开展入户普查工作。为了更好地、快速地、高质量地完成数据采集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在入户普查时指定专人配合普查办开展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
镇赉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