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4 14:2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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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泡塘调蓄水工程环评文件拟公示

  镇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124 日拟作出的镇赉县泡塘调蓄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1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6-7223739(镇赉县环保局)  

  传 真:0436-7223739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 

  邮 编:137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镇赉县泡塘调蓄水工程 

镇赉县镇赉镇、黑鱼泡镇、东屏镇、建平乡 

镇赉县水利局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为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约为150000㎡,永久占地为新修的渠道面积,约为400㎡。该项目总投资282.26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主要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一)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得外排。 

(二)废气: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需对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临时堆土场定时洒水等处理措施;原料堆放应由苫布遮盖,施工场址周围应设置围栏,尽量避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施工设备必须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机械,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在附近车速要降至20km/h,并禁止鸣笛。施工期噪声采取设置隔声带、减少高噪声设备集中使用、夜间不得使用高噪声设备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