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9 09:5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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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4月9日拟作出的镇赉县裕民汽车燃气加气站有限公司加气、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镇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4月9日拟作出的镇赉县裕民汽车燃气加气站有限公司加气、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4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6-7223739(镇赉县环保局)  

  传 真:0436-7223739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 

  邮 编:137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镇赉县裕民汽车燃气加气站有限公司加气、加油站建设项目 

位于镇赉县景观大道西侧 

镇赉县裕民汽车燃气加气站有限公司 

吉林昊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843.18平方米,其中站房1建筑面积177.48平方米,站房2建筑面积362.70平方米,加油加气罩棚建筑面积303.00平方米。 

主要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                   (一)废水: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废水及营运期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均排入市政下水管网,经镇赉县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羊戏法泡;项目建成后产生生产废水,建设单位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专业清洗油罐公司进行油罐清洗,清洗工作中产生的含油废水与油泥统一由该公司负责收购、贮存、运输、处理与处置,不外排,确保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 

(二)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对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临时堆土场定时洒水,将表面压实,大风天进行遮盖;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车速,以减少粉尘产生;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彩钢板,将施工扬尘的影响降至最低;运营期产生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率可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经过大气稀释扩散后,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同时也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要求,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周边居民及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为各种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垫,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大量使用高噪音设备,严格控制作业时间;运营期噪声来自于加油机噪声、各类泵噪声及来往机动车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处理,区域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加强对场区的绿化建设,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送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废钢筋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集中收集,定期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内,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储油罐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油罐清洗公司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产生的油泥全部交由盖清洗公司进行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