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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8月1日作出的青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锅炉增容及油泥增加储存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2019年8月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27(镇赉县环保局)
传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青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锅炉增容及油泥土增加储存设施项目 镇赉县四方坨子 吉林省青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镇赉县四方坨子,吉林省青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利用厂区现有空地进行油泥土储存设施扩建。建设内容:撬装式油土储存箱9箱,占地面积3390.2平方米;晾晒场扩建面积315 平方米;油泥最大储量为1万吨;增容一台4吨/小时导热油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主要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一)施工期运输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对场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定期对地面洒水,避免扬尘污染周边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建设筑材料,部分建筑材料可回收利用,部分建筑垃圾堆送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四方坨子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废水。扩建后不新增废水排放。对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应做到,加强生产时的日常管理,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泄漏及时处理,泄露油土及时处置,定期检查和维修油土储存池、围堰等主要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减少或杜绝无组织泄漏的发生,泄露油土回收采用防渗防腐等措施。 (三)燃气导热炉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烟气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四)对于风机产生的噪声,设置风机隔音房,并设置进、出风消声器。厂界处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