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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8月5日拟作出的镇赉县污水处理厂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8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 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6-7222027(镇赉县环保局)
传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镇赉县污水处理厂锅炉改造项目 |
镇赉县团结东路1369号 |
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团结东路,镇赉县污水处理厂现有锅炉房内,建设内容:新建一台2吨/小时燃气锅炉,项目总投资80万元 |
主要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 (一)对于锅炉浓缩水,各污染物须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废水排入厂区内污水管网,由镇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杨戏法泡。 (二)锅炉烟气经8米高烟囱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71-2014)中非重点地区新建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做减振处理,经墙壁、围墙和距离衰减后,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