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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8月5日拟作出的吉林镇赉建平粮食收储库粮食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8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 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6-7222027(镇赉县环保局)
传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吉林镇赉建平粮食收储库粮食烘干塔建设项目 |
镇赉县建平乡民治村 |
吉林镇赉建平粮食收储库 |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镇赉县建平粮食收储库院内。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一台300吨/天烘干塔,配备一台6吨/小时燃生物质锅炉;拆除原有烘干塔及配套燃煤锅炉,该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不改变原有仓储规模。项目总投资264.1万元。 |
主要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 (一)废气:锅炉烟气经炉内降尘室的除尘方式及三级重力除尘器处理后,锅炉烟气中烟尘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经15m高烟囱外排。设置封闭式传输带,从源头消减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工艺粉尘。 (二)噪声:锅炉房做好密闭隔声处理,采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各类设备经消声、减震、隔声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固废:锅炉产生的除尘灰、炉灰等综合利用,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