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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2020年8月24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50(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镇赉经济开发区万利苯板复合板厂建设项目 镇赉镇镇坦公路西 镇赉经济开发区万利苯板复合板厂 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位于镇赉镇镇坦公路西,东侧紧邻齐双线-北道口公路,跨路距厂界约11m为金龙米业。项目产品为苯板和复合彩钢板,已建有1条苯板生产线和1条复合彩钢板生产线,安装有1台2t/h生物质锅炉供生产用热。此次生产车间新安装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和15m高排气筒,在生物质锅炉烟气末端安装布袋除尘器,并将烟囱加高至30m。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主要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 1.废气: 项目产生的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35%)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发泡机、成型机复合和彩钢板车间的涂胶机等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封闭车间安装排风系统并在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过活性炭吸附后,统一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及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工业粉尘,主要为金属颗粒物,比重较大,应及时清扫收集,避免对车间外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锅炉排水属清净下水,全部用于绿化或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和风机产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及树木隔声后,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及4a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除尘器集尘和炉灰属于一般固废外送周边农田用作肥料;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箱内送往附近临时存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及切割过程中产生少量边角余料,定期外卖废品收购站;本项目产生的废胶桶和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废胶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