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6 09:0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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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关于2020年8月24日作出的关于吉林白城三和粮库坦途分库油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202082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50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 

      编:137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白城三和粮库坦途分库油厂建设项目 

镇赉县坦途镇西明嘎村 

吉林白城三和粮库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镇赉县坦途镇西明嘎村,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玉米烘干生产线年烘干玉米3万吨;稻米加工生产线年加工稻谷1.4万吨;榨油生产线年产大豆油300吨,豆粕1500吨。 

  

主要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气: 

施工中粉状堆料、堆土严禁露天堆放;采取择时施工、运输车辆覆盖苫布等有效措施进行防尘降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均须加装尾气净化装置;施工场地和沿线道路及时清扫、洒水。 

2.废水: 

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 

3.噪声: 

主要为焊接设备、挖方机械和工程运输车辆施工产生的噪声,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机械作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厂界处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要求。 

4.固废: 

项目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弃土部分用于回填,剩余用于周边村镇垫道使用。施工期间废弃的包装物、钢木废料以及混凝土废料外卖回收站。生活垃圾由施工方自行收集,定期清运至辖区内垃圾中转站。 

5.生态: 

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工期,确保不发生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营运期环境管理 

1.废气: 

(1)玉米烘干生产线:本项目一台6t/h生物质热风炉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对其产生的烟气进行净化后经15m高烟囱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粮食在输送过程中使用封闭提升机,并采取在传送带上加密封罩,设备连接处加密封胶等方法从源头消减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工艺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2)稻米生产线:本项目稻米生产线设备全部密闭运行,设备上方设粉尘收集管道,通过设备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3)榨油生产线: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去除率99%的真空蒸汽脱臭法进行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要求后经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 

2.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热风炉的鼓风机、热风炉的引风机、烘干塔、稻米加工生产设备等机械运转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粉尘及土石杂质及时清运至辖区内垃圾中转站;油角、粮食壳料、稻壳外卖给周边养殖户做饲料;废白土及废硅藻土均为一般固废存储于仓库内,由收购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