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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2020年8月24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50(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白城三和粮库坦途分库油厂建设项目 镇赉县坦途镇西明嘎村 吉林白城三和粮库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镇赉县坦途镇西明嘎村,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玉米烘干生产线年烘干玉米3万吨;稻米加工生产线年加工稻谷1.4万吨;榨油生产线年产大豆油300吨,豆粕1500吨。 主要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气: 施工中粉状堆料、堆土严禁露天堆放;采取择时施工、运输车辆覆盖苫布等有效措施进行防尘降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均须加装尾气净化装置;施工场地和沿线道路及时清扫、洒水。 2.废水: 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 3.噪声: 主要为焊接设备、挖方机械和工程运输车辆施工产生的噪声,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机械作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厂界处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要求。 4.固废: 项目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弃土部分用于回填,剩余用于周边村镇垫道使用。施工期间废弃的包装物、钢木废料以及混凝土废料外卖回收站。生活垃圾由施工方自行收集,定期清运至辖区内垃圾中转站。 5.生态: 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工期,确保不发生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营运期环境管理 1.废气: (1)玉米烘干生产线:本项目一台6t/h生物质热风炉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对其产生的烟气进行净化后经15m高烟囱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粮食在输送过程中使用封闭提升机,并采取在传送带上加密封罩,设备连接处加密封胶等方法从源头消减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工艺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2)稻米生产线:本项目稻米生产线设备全部密闭运行,设备上方设粉尘收集管道,通过设备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3)榨油生产线: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去除率99%的真空蒸汽脱臭法进行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要求后经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 2.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热风炉的鼓风机、热风炉的引风机、烘干塔、稻米加工生产设备等机械运转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粉尘及土石杂质及时清运至辖区内垃圾中转站;油角、粮食壳料、稻壳外卖给周边养殖户做饲料;废白土及废硅藻土均为一般固废存储于仓库内,由收购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