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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2021年3月30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50(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镇赉县东昇粮食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镇赉县坦途镇(吉丰粮贸东)厂区中心 |
镇赉县东昇粮食工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9686.5平方米,建筑面积1892平方米,为新建(补做)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烘干能力为300吨/天的烘干塔,配套4吨/小时热风炉(燃料为符合标准的兰炭)。年烘干稻谷7000吨、玉米24000吨;年加工大米12000吨。项目总投资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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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故不做施工期环保要求。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营运期环境管理 1.废气:本项目冬季采用电采暖。大米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工艺粉尘,在大米加工车间设置集气装置(收集效率95%),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未收集粉尘采取车间封闭措施,厂界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粮食烘干过程中使用封闭提升机,并采取在传送带上加密封罩,设备连接处加密封胶等方法从源头消减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工艺粉尘。热风炉烟气安装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0%)并加装湿式脱硫设施,对烟气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锅炉房做好密闭隔声处理,采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各类设备经消声、减震、隔声后,厂界四周外1米处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和4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杂质、布袋除尘灰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存放于厂区内,定期自行清运至辖区内垃圾中转站;谷壳、谷糠、次品大米收集后外售周边农户做饲料;热风炉炉渣外售制砖厂。 4.固废: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含废油脂)、废离子交换树脂膜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处理;残次品外卖综合利用;颖壳、糠皮、糠球、生物质灰渣及除尘设施及降落地面后收集的粉尘外卖用于有机肥加工;废润滑油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危废暂存间内的地面、裙脚、围堰全部进行防渗,防渗层采用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须小于10-10厘米/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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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