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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2021年4月8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50(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镇赉县丰硕粮贸有限公司年烘干2万吨玉米建设项目 |
白城市镇赉县坦途镇哈拉甘吐村后哈拉屯南 |
镇赉县丰硕粮贸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坦途哈拉甘吐村后哈拉甘吐屯南(中心点坐标:北纬46°10′6.38″ 东经123°20′11.64″),占地面积14933.14平方米,地类为工业用地,为新建(补做)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烘干能力为200吨/天的烘干塔,配套1台4吨/小时燃兰炭热风炉;建有热风炉房、库房、办公室、门卫室等建成面积3756平方米;年烘干玉米能力为2万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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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已建成投产,本次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为燃煤热风炉改造成燃兰炭热风炉,产生少量焊接废气,并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营运期环境管理 1.废气:粮食筛分过程均在整体密封的情况下进行,由管道进行输送。烘干过程中,针对烘干塔安装抑尘网有效降低粉尘的排放。输送及装卸处进行围挡,并尽量降低落差,厂区地面硬化,加强洒扫,项目厂界处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热风炉烟气安装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0%)并加装低氮燃烧设备,对烟气处理后经15m高的烟囱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上层污水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下层固体物用于堆肥还田,不外排。 3.噪声:锅炉房做好密闭隔声处理,采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各类设备经消声、减震、隔声后,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杂质、回收粉尘及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放于厂区内,定期自行清运至辖区内垃圾中转站;热风炉炉灰、布袋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机油、润滑油送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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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关于
2021年4月8日作出的关于镇赉县丰硕粮贸有限公司年烘干2万吨玉米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