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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关于2021年12月1日作出的吉林油田英台采油厂2021年一般性老油田改造项目地面工程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2021年12月1日我分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50(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吉林油田英台采油厂2021年一般性老油田改造项目地面工程 |
白城市镇赉县大屯镇、五棵树镇境内,项目经纬度坐标为123 度 53 分 15.090 秒,45 度 54 分 7.300 秒。位于英一联、方 2 站、方 3 站厂站内。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英台采油厂 |
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英一联、方 2 站、方 3 站及计量间等管线、设备进行更新,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占地均在现有站场及计量间范围内,具体分为油气集输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管线工程均为站场内地下敷设。 |
主要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水:扫线废水、试压废水分别进入所属的英一联、方 2 站污水处理系统及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 2.废气:根据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以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的暴露时间;建筑材料的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防尘,以减少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搅拌过程中的粉尘外逸,降低对沿线环境空气的污染;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导致地面扬尘,因此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运输路线应尽可能避开村庄,施工便道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扬尘的起尘量;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的排放;对堆放的施工废料采取必要的防扬尘措施。 3.固体废物: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等,定期送至附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工程原有管线经扫线处理后,管线内不再含原油等风险物质,不属于危险废物,在扫线处理后进行封堵和更换下来的设备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及相关作业车辆禁止鸣笛;合理设置声屏障,尤其是面向居民一次,尽量减小作业机械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施工场地、施工器械作业位置尽量远离居民位置。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在营运期对环境影响较小,故不做施工期环保要求。 |
无 |
2 |
镇赉县汇鑫生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粮食收储物流项目 |
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铁北(镇坦公路西),项目厂区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123°11′38.519″E,45°51′58.071″N。 |
镇赉县汇鑫生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昌顺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现有热风炉及烘干塔,新建1台12t/h的燃生物质热风炉、1台处理能力为500t/h的烘干塔,新建2座平房仓,平房仓建筑面积共计21006m2。 |
主要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水: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应采用沉淀法,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降尘,不可随意排放。 2.废气:运输路线及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减小路面扬尘; 物料运输车辆采用苫布加盖,避免颗粒状物料产生扬尘;尽量购用商品混凝土;物料堆场应采取加盖苫布、洒水降尘等措施;粉状物料堆存场所尽量远离居民方向;避免大风天气作业。 3.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暂存,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单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和废旧拆除设备,可利用部分尽量回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及相关作业车辆禁止鸣笛;合理设置声屏障,尤其是面向居民一次,尽量减小作业机械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施工场地、施工器械作业位置尽量远离居民位置。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气:热风炉烟气使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废气处理,后的由经15m高烟囱排入大气,热风炉烟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标准(SO2:850mg/m3;颗粒物:2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NOx:240mg/m3);使用封闭式筛分机;对输送和提升设备加设密封罩,减小物料输送落差,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烘干塔安装排风筛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办公区内设置水冲厕所以及配套下水管线,联通至镇赉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经管网排至镇赉县污水处理厂,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杨戏法泡。 3.噪声: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音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热风炉灰渣及除尘灰,均使用袋装方式进行存储和运输,外卖农户用作肥料;筛分时会产生的玉米杂质,外卖作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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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3 |
镇赉县民安生猪养殖基地玉米烘干塔建设项目 |
位于白城市镇赉县黑鱼泡镇腰围子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3°16′3.050″,北纬:45°51′43.945″。 |
镇赉县民安生猪养殖基地 |
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台6t/h热风炉及相关配套设施,日烘干玉米600吨烘干塔,年烘干玉米5万吨。 |
主要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建筑物已经建成,已投入使用多年,不涉及施工期环境影响,本次不做要求。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气:使用兰炭作为燃料,热风炉烟气采用湿式脱硫+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玉米运输时采取三面围挡及苫布遮盖、降低卸粮高度、禁止大风天作业,采取地面硬化定期清扫等措施,在设备连接处加密封垫或密封胶,筛分过程在密闭空间进行,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废水: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室外防渗旱厕中,定期清抽外运作农田肥料。 3.噪声: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产生的热风炉灰渣、脱硫副产物袋装储存,外卖砖厂;烘干过程产生的少量杂质碎粮,外卖作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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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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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食品产业园区产业规划(2021-2035) |
镇赉食品产业园区四至范围为:镇赉县中心城区东部,东至规划四路,南至白鹤路,西至东环路,北至铁路专用线,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66.73hm2。 |
镇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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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食品产业园区是2020年经镇赉县人民政府批复设立的开发区,批复面积为166.93公顷。 |
主要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 一、规划概述 镇赉食品产业园区是2020年经镇赉县人民政府批复设立的开发区,批复面积为166.93公顷。委托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镇赉食品产业园区产业规划(2021-2035)》,该项目符合吉林省和白城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以及镇赉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一) 规划范围及规划年限 镇赉食品产业园区四至范围为:镇赉县中心城区东部,东至规划四路,南至白鹤路,西至东环路,北至铁路专用线,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66.73hm2。 规划年限:2021-2035年。 (二) 功能分区和产业定位 镇赉食品产业园区包括三个园区,分别为食品添加剂区(主要发展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制糖业、其他农副食品加工、其他食品制造等)、食品加工区(主要发展谷物磨制、饲料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其他农副食品加工、焙烤食品制造、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饮料制造、其他食品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及食品包装等)、食品仓储物流区(主要发展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和仓储业、通用仓储、低温仓储等)。 (三)基础设施规划及现状 1.供水规划: 镇赉食品产业园区内企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用水依托区外现有二水厂和规划建设的三水厂,二水厂(设计供水规模2万m3/d,目前实际供水量为1万m3/d,水源为地下水和“引嫩入白”工程地表水)、规划建设的三水厂(设计供水规模4万m3/d,水源为“引嫩入白”工程地表水,预计2023年建成投产)。 2.排水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区内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区外规划建设的镇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处理(设计规模为1万m3/d,预计2022年建成投产),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杨戏法泡。 3.供热规划:企业生产生活用热,依托区内规划建设的“镇赉食品产业园区公用设施项目背压式热电联产工程”(内设2台80蒸吨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供给。 4.固体废物处理规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至区外现有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危险废物由各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现状与规划一致。 二、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审查意见 该规划基本符合吉林省及白城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和《吉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镇赉食品产业园区选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与功能区布局基本合理,与白城市总体规划、宏观发展、公众意愿基本协调。在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规划优化和调整建议,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前提下,该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三、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该报告书基本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评价内容较全面,评价重点较突出,评价方法较合理,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可靠,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基本可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说明较为合理,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分析与评价基本合理。报告书综合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四、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建议 (一)管委会应尽快与镇赉县人民政府沟通,确保镇赉食品产业园区规划与镇赉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同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优化镇赉食品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衔接“三线一单”成果,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二)加强区内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建设。 (三)镇赉食品产业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及供热管网建设滞后,建议管委会完善生产供热规划相关内容,协调推进区域供热管网建设,确保镇赉食品产业园区尽快实现集中供热。 (四)应结合区内产业布局分析区内潜在的环境风险,建立并完善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尽快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企业、镇赉食品产业园区及镇赉县人民政府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联动机制,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五)依据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加强对VOCs排放重点行业监管,强化源头控制,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并将VOCs纳入总量控制要求。 (六)按照《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中严格总量管控的相关要求,确定主要控制污染物因子总量管控限值。镇赉食品产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纳入镇赉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体系内并严格控制,做到科学调剂,合理使用。 (七)镇赉食品产业园区现有13户企业,严格执行《报告书》中3.5.2现状污染源调查的对策与建议要求。禁止对与所在功能区产业定位不一致的企业进行扩建,鼓励其逐步升级改造或搬迁、淘汰,确保镇赉食品产业园区发展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保障相协调。 (八)镇赉食品产业园区管委会应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区内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监测计划;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落实竣工环保验收等环境管理工作。 (九)镇赉食品产业园区应每5年对本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报相应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五、对规划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 (一)规划包含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以本规划环评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其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之一。 (二)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导则规定的时效期内,直接引用结论。 (三)对于区域环境影响较大,或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项目,在项目环评中应深入论证相关内容。 (四)在污水处理厂三期未验收前,严禁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针对镇赉县城市纳污水体杨戏法泡污染物超标问题,严禁新增高耗水、高污染的建设项目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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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