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13:2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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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拟作出的2022年2月18日关于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绿色智能化年产15万吨柠檬酸项目、镇赉食品产业园公用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价文件2个项目的公示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拟作出的2022年2月18日关于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绿色智能化年产15万吨柠檬酸项目、镇赉食品产业园公用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价文件2个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218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6-7222050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镇赉食品产业园公用设施建设项目

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镇赉食品产业园区内, 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23°150.84E45°5237.55N

镇赉县宏远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 2 8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和 1 7000m3/d 的工业污水预处理站,并建设取水、除盐水、循环水、空压机等配套设施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气:施工现场堆料应苫盖储存;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密闭,采取分段作业、洒水抑尘、冲洗地面、车辆清洗等有效措施进行防尘降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均须加装尾气净化装置。

2.废水:施工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后部分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场地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

3.噪声:主要为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机械设备在2200-600时间段作业等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4.固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可作铺路回填材料,剩余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应送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针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储,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避免随意抛弃。

5.生态: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气: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低矮源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1)锅炉烟气:①每台锅炉配套建设单独的除尘设施,除尘采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9%;②脱硫设施,脱硫工艺采用炉内脱硫+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工艺,综合脱硫效率≥90%;③脱硝设施,脱硝工艺采用低氮燃烧+SCR+SNCR混合脱硝工艺,综合脱硝效率≥60%;通过烟气治理协同控制技术减少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设计去除效率70%);④锅炉烟气经120米高烟囱排放,烟气中主要污染物烟尘、SO2NOxHg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 1 中的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⑤项目建成后安装烟气连续在线监测仪器,安装在烟囱上,烟囱设采样孔,主要监测 SO2、烟尘、NOx 等烟气污染排放情况。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按规定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校核验收。

2)低矮源废气:生石灰仓、消石灰粉仓、石灰石仓、灰仓、渣仓、碎煤机室均设置布袋除尘器(效率约为 99%)处理后经不低于 15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3)污水预处理站废气:①经负压收集经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氨和硫化氢去除效率 90%)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NMHC 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②沼气通过反应器顶部气液分离器收集后经水封器、气柜输送到锅炉燃烧。

4)无组织废气:贮煤场为封闭干煤棚,采用喷水设施降尘;灰渣及脱硫石膏均采用密闭罐车运往综合利用企业,减轻扬尘污染,加强厂区绿化。①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周界外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②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周界外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③无组织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新扩改建企业二级标准。

2.废水:污水预处理站收水范围为 15 万吨柠檬酸项目污水及产业园公用项目产生的化学水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未回用的冷却塔排污水、杂用及不可预见排污水、喷淋塔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出水达到《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0-2013)中表 2 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镇赉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进一步处理,由其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杨戏法泡。冷却塔排污水部分回用于灰加湿、脱硫、输煤冲洗及抑尘、道路喷洒绿化等,剩余部分(即未回用的冷却塔排污水)排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含煤废水沉淀后回用于输煤栈桥冲洗。

3.噪声:首先从声源上降低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进行设备招标时,对重点噪声源严格控制,向设备制造厂家提出设备噪声限值和要求;其次从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采取加隔声罩等措施,使声源得到初步衰减,另外利用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使噪声进一步衰减;锅炉对空排气阀上安装消声器;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1)灰渣:目设置 2 座干灰库,每个容积 500m3,可储灰 7 天;设置 1 座渣仓,渣仓容积 120m3,可储渣约 50 小时。如外售建筑材料企业利用不畅时,由其负责对建设单位产生的灰渣进行暂存并外委给其他同类厂家进行综合利用,确保本项目产生的灰渣能够妥善及时进行有效率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污水预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外售给吉林省新大地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3)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机油和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废催化剂和废机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场地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 修改单)要求设置。

贮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有关规定等相关规范进行,同时通过加强管理,并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

4)破损布袋、废滤膜、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纳入产业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最终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5.其他要求:

1)对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简单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污染防渗区工作,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柴油储罐、碱液储罐、污水预处理站、排水管线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及时收集地面上的污染物,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2)项目生产前,燃煤替代消减基本完成,企业排污量不得超过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要求。

3)根据依托关系,在镇赉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未竣工前不得生产运营。

4)开展施工期环境监察工作,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依据《吉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64号)要求,做到按证排污。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项目投产后35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绿色智能化年产15万吨柠檬酸项目

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镇赉食品产业园区食品添加剂区内, 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23.24722528°E45.87536958°N

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和储运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条年产7.5万吨柠檬酸生产线,配套建设玉米烘干塔、玉米筒仓及库房、罐区、办公楼、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转暂存间等;二期主要建设1条年产7.5万吨柠檬酸生产线及期盐类生产线,配套建设玉米筒仓及库房。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气:施工现场堆料应苫盖储存;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密闭,采取分段作业、洒水抑尘、冲洗地面、车辆清洗等有效措施进行防尘降尘,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

2.废水:施工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后部分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场地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

3.噪声:主要为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机械设备在2200-600时间段作业等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4.固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可作铺路回填材料,剩余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应送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针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储,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避免随意抛弃。

5.生态: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气: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食堂油烟及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鉴于项目排气筒较多,在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工程设计过程中应进一步论证排气筒(烟囱)设置的合理性,尽量减少排气筒(烟囱)的设置数量。

1)生产工艺废气:①玉米筛选废气、玉米烘干废气、玉米粉碎废气、蛋白饲料包装废气、助滤剂投加废气、粉末活性炭投加废气、碳酸钙投加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去除效率达99%以上;②酸解废气、盐酸配置废气采用碱喷淋装置(95%)进行吸收; ③蛋白饲料(玉米渣)干燥废气、蛋白饲料(菌丝滤渣)干燥废气经水喷淋处理(除尘效率99%,非甲烷总烃去除帘90%);④精制车间产品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一水柠檬酸粉尘、无水柠檬酸粉尘)采取湿法除尘(除尘效率99%)的方式净化,经处理后粉尘、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排放速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要求后经15米~25米高排气筒排空。

2)储罐呼吸废气:厂区配套4500立方米硫酸储罐和1160立方米盐酸储罐的呼吸废气集中收集并经碱喷淋吸收塔处理(去除效率不低于95%)后经不低于 15米排气筒排放,硫酸雾和氯化氢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3)食堂油烟:食堂设6个基准灶头,属于大型饮食单位,安装一台去除率不低于85%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处理后经引风机引至沿墙体设置的排烟道排放,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4)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盐酸、硫酸装卸过程产生的废气,硫酸钙库储存过程产生的粉尘,原辅材料及产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等。通过加强装卸、输运设备的密封或密闭,加强设备及管线维护,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等措施,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氯化氢、硫酸雾、粉尘、非甲烷总烃、NH3(厂界及周边)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废水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地面冲洗用水、化验废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依托“镇赉食品产业园公用设施项目”拟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

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根据不同防渗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防腐措施。对生产装置、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及污水池等地(侧)面进行硬化及防腐、防渗处理,对管线进行防冻、防腐、防漏处理;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土壤监测制度,定期跟踪监测。企业必须加强对厂区防渗设施的监管,确保防渗措施安全正常运行,并每年例行检查,从源头上杜绝污废水渗漏。

3.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粉碎机、过滤机、离心机、风机及各种泵类。设计考虑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首先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并在风机等气动性设备上安装相应的消声装置;其次将噪声较大的水泵等设备尽可能置于室内以减少噪声的扩散与传播;另外利用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使噪声进一步衰减;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 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由废气治理产生的回收粉尘,筛选、烘干环节产生的土石杂质,过滤、脱色环节产生的滤渣、助滤剂等一般固废以及危险废物。

1)生产过程产生的滤渣(含助滤剂)、滤渣(含活性炭,由过滤、脱色环节产生)、钠盐滤渣主要成分为有机质的,含有一定的热值,作为锅炉燃烧的燃料,委托“镇赉食品产业园公用设施项目”锅炉焚烧处置;

2)柱分离环节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负责回收处理;

3)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废机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场地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 修改单)要求设置。

贮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有关规定等相关规范进行,同时通过加强管理,并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

4)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纳入产业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最终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5.其他要求:

1)对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简单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污染防渗区工作,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柴油储罐、碱液储罐、污水预处理站、排水管线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及时收集地面上的污染物,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2)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排放不得超过白城市生态局核定的总量要求;

3)根据依托关系,在“镇赉食品产业园公用设施项目”未竣工前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4)开展施工期环境监察工作,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依据《吉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64号)要求,做到按证排污。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项目投产后35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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