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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2022年6月13日我分局镇赉县宏远工程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50(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镇赉县宏远工程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 |
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及其规划建设的食品产业园产业园内 |
镇赉县宏远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铁路专用线正线总长度为4.7km,铺轨总长7.997km;共建设6处桥涵。场站分为粮食及零散货场和柠檬酸场两部分,货物站台1座,并在站台上设置130m×24m 的雨棚1座 |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气: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施工场地适当洒水降尘措施,进出施工场地车辆均需清洁车况和覆盖苫布;施工原料采取覆盖等有效措施进行防尘降尘;使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涉及到排污渠涵洞施工时,施工前设置临时围堰,禁止将泥沙、弃土、废水、垃圾等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使用。 3.噪声: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并在临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挡板,禁止夜间施工作业,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要求。 4.固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按要求回用或填埋;剥离地表土应采取遮盖等措施,用于覆土和绿化。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生态环境:场站内空地种植草坪;卸料处做好地面硬化管理,煤炭等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应在罩棚内,密闭卸料。 2.声环境:在沿线敏感点处设置隔声屏障;加强路基两侧绿化措施。 3.固体废物: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其他要求:严格控制本工程用地范围,禁止在永久用地范围外用地;加强对林缘和林带保护,减轻对鸟类栖息造成的影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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