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7 15:2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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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2022年7月6日关于镇赉县新解放牧业园区(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2022年7月6日关于镇赉县新解放牧业园区(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202276日我分局镇赉县新解放牧业园区(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50(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编:137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镇赉县新解放牧业园区(一期)建设项目

镇赉县镇赉镇新立村

镇赉县镇赉镇人民政府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牛舍7栋,羊舍8栋,青储窖10间,干草棚2座,精料库2座,堆粪棚2(单个1080平方米、合计2160平方米,尿液发酵池2(单个2250立方米、合计4500立方米,以及附属的生活区项目占地面积36.4593万平方米,总投资4075.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肉牛2100头,羊7000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气:施工原料采取覆盖等有效措施进行防尘降尘;加强道路清扫、洒水降尘措施,进出施工场地车辆均需进行冲洗。

2.废水:产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行收集沉淀后,清水用于场地喷洒降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池贮存,定期清掏作农肥回用于农田,不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要求。

4.固废:产生的建筑垃圾回用、外卖或按要求进行填埋,生活垃圾设封闭式垃圾箱集中收集,运至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进行处理。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气:牛羊舍、堆粪棚、尿液发酵池等产生恶臭污染源,采取预防为主、过程控制、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在恶臭产生的源头处理,减少恶臭污染物的产生;氨及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标准要求,臭气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 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饲料搅拌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出,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采暖由空气能源机组供给;牛羊舍无需供热。

2.废水:所产生的牛羊尿液、牛羊舍冲洗废水、牛喷淋水等养殖废水以及生活污水,为排入尿液发酵池经发酵后,外售与镇赉镇内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返田,清运过程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牛羊叫、各种泵类及固液分离机等。

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变频设备;选用隔声及消音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加强统一管理,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和维修。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4.固体废物:牛羊粪采用干清粪工艺清理经固液分离后,运到堆粪棚发酵,外售与镇赉镇内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返田;布袋收集粉尘回用于拌饲料;生活垃圾存放的厂区内垃圾箱,运至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进行处理。医疗废物由防疫人员直接带走,不在厂区留存;病死牛羊尸体、分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5.其他要求:牛羊尿液发酵池、堆粪棚重点防渗区铺设2 mm HDPE 膜防渗,渗透系数≤1.0×10-10 cm/s(或采取其他具有同等防渗效力的防渗材料);牛羊舍及运动场一般防渗区采用混凝土防渗,混凝土抗渗标号为P6,厚度≥ 20 cm,渗透系数≤1.0×10-7cm/s。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场区布设3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跟踪监测的工作,编写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报告,确保区域内地下水质量环境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加强厂区绿化;充分利用够建筑物间的空地及道路两侧进行平面绿化;用绿地与道路将管理区、辅助生产区和生产区有机的结合起来;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环境风险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