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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2022年7月25日拟作出的关于水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烘干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价文件项目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25日我分局拟对水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烘干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6-7222050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水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烘干车间项目 |
位于镇赉县众合路南、东外环路西,属于镇赉县经济开发区内。项目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23°15′14.619″,北纬45°51′2.273″。 |
吉林裕丰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热风炉房、烘干车间和设备控制车间,1台300万大卡的生物质热风炉,年烘干水稻量为20000t。 |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气: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进出施工场地车辆均需清洁车况和覆盖苫布;施工原料采取覆盖等有效措施进行防尘降尘;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使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 2.废水:施工废水要经沉淀池处理,上清液用于淋洒施工现场地面及运输道路地面,以减少扬尘的产生。沉淀下的泥浆经干化后和固体废物应与建筑渣土一起处置,不得倒入生活垃圾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中施工设备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做好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要求。 4.固废: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在厂区垃圾桶内送往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处理。建筑垃圾中不可回用类送至指定地点填埋,可回用类进行回收利用或外卖收购企业。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气: (1)热风炉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对烟气进行处理,烟气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烟囱排放。 (2)烘干过程中,热风烘干废气通过废气角状盒排除进入烘干设备自带废气风道,进入集中进入烘干室内设置的布袋除尘室进行过滤;从角盒排出的杂质通过重力沉降落在废气风道底部的收集斗内。 (3)烘干塔稻谷装卸、输送等工序均采取封闭传送带输送,热风炉燃料稻壳由稻壳处理仓采用密封管道输送。 2.废水:企业无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体废物: (1)热风炉灰渣、烟气的布袋收尘灰袋装封闭储存,集中外售做有机肥料。 (2)烘干塔排潮口布袋收尘室收集粉尘,集中收集袋装后外售农户作为饲料。 (3)生活垃圾暂存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优先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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