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7 15:4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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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2022年9月6日白城长营集团路桥有限公司镇赉工程分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202296日我分局对白城长营集团路桥有限公司镇赉工程

分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50(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编:137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白城长营集团路桥有限公司镇赉工程分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镇赉县镇赉镇长安村镇嘎公路南侧( 123 8 55.953 秒, 45 50 26.899 秒)

白城长营集团路桥有限公司镇赉工程

分公司

吉林省奥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 2t/h 的导热油炉、1个封闭式骨料烘干筒(配燃烧器)、3座搅拌站,配套建设沥青储罐、柴油储罐、矿粉筒仓、水泥筒仓堆料场、危废间、办公室等。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故不做施工期环保要求。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气:封闭式骨料烘干滚筒燃烧器采用轻质柴油,产生的混合气体通过引风机引入旋风+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后,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锅炉使用轻质柴油,所排放的废气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燃油锅炉排放限值后,经16米高排气筒排放;经封闭的成品出料口排放的沥青烟气采取负压收集后经风管引入集气管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2级标准要求,通过引风机引至一根高 15m 高排气筒排放;5个水泥筒仓和3个矿粉筒仓分别安装布袋除尘器进行粉尘收集,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913)中2级标准要求后,经20米高排气孔排放;原料堆场采用苫布遮盖,粉尘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2级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内,回用于生产,无外排废水。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如拌合缸、筛分机、皮带输送机、烘干滚 筒、风机、搅拌设备、运输车辆、泵类等,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采用隔音设施等措施予以治理,使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进行处理;不合格骨料外售利用;除尘器收集的原料粉尘和沉淀池泥沙回用; 废活性炭、废导热油、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其他要求:储罐区(油罐、沥青罐)建设 0.3米高的围堰,并做好防渗,防止泄露污染地下水。危废暂存间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满足防雨、防渗、防漏和防晒要求。存放容器应设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贮存区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