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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2023年3月21日我分局对吉林省白沙滩灌区壅水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50(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吉林省白沙滩灌区壅水坝工程 |
镇赉县嘎什根乡嫩江干流新生电灌站下游50米处,距离白沙滩泵站1500米。 |
镇赉县镇赉镇森丰水泥制品厂 |
吉林省澎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新建壅水坝 1 座,壅水坝坐落在嫩江上,从右到左分别由右岸泵房、右岸翼墙、挡水液压活动坝、左岸翼墙等组成,主坝长 245米。壅水坝的建设不横跨嫩江,项目左岸翼墙未进入黑龙江省境内,工程等级均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 |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气:临时堆料、堆土场进行遮盖定时洒水降尘;运输易产生粉尘的车辆采取篷布遮盖;进出场区的车辆用水冲洗;运输车辆要严格控制车速以减少粉尘的产生;对于施工现场、临近居民点等环境保护目标,应采取必要围挡、洒水等措施;备用柴油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燃料发电。 2.废水: 施工废水要经沉淀池处理,上清液回用淋洒施工现场地面及运输道路地面;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 3.噪声: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对动力机械设备要经常检修并定期维修保养,使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 4.固体废物:①弃土全部运至位于壅水坝上游右岸荒地及坑洼地带;运输车辆要装载适量加盖遮布;生活垃圾设置密闭垃圾箱收集,并及时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项目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废水排放,不新增工作人员新增固体废物,不做要求。 生态要求:项目永久占地不会对野生植物造成影响,临时占地在施工期结束后要立刻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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