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9 14:4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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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7222050(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编:137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院内

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新增12/小时的燃气锅炉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气: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降尘。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档并对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采用有效覆盖措施,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散;在运输道路及主要出入口、沙土料堆场和裸露地表应定期洒水;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2.废水:施工废水要经沉淀池处理,上清液用于淋洒施工现场地面及运输道路地面,以减少扬尘的产生。沉淀下的泥浆经干化后和固体废物应与建筑渣土一起处置,不得倒入生活垃圾中。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避免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及避免午休时间施工,使其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

4.固体废物:废料可回收利分类回收利用。对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外运采用苫布覆盖,定时清运到城市建设监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气:锅炉采用天然气做为燃料,废气经15米高烟囱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求。

2.废水:锅炉排水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排放,经管网排至镇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风机设置隔声罩;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避免设备老化引起的噪声。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锅炉燃料为天然气,生产过程无固体废物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