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01:5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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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镇赉风电厂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吉林省镇赉县四方坨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我分局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镇赉风电厂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吉林省镇赉县四方坨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50(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编:137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镇赉风电厂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镇赉县镇赉镇马力矛头屯段4号白齐公路南,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镇赉风电厂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123度7分49.941秒,45度50分6.657秒)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镇赉风电厂

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现有1座物资库房建设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库内设置固态废物存放区、半固态废物存放区以及液态废物存放区,分区设置隔墙。设置围堰池、地下防渗集液池;并在危废暂存间内设置风机+活性炭(安装防酸滤铅网)+碱液填料吸收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气:本项灰土搬运拌和产生扬尘和粉尘,采用半封闭施工方式、洒水等措施,将粉尘影响降低到较小程度。

2.废水: 施工废水要经沉淀池处理,上清液用于淋洒施工现场地面及运输道路地面。

3.噪声: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及避免午休时间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②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在厂区垃圾箱暂存后由镇赉县佳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处理;本项目施工期土建施工量较小,少量的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外售给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的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气:①正常情况:运营期危废暂存间内废铅蓄电池原包装贮存,无破损泄漏情况,不会产生废气;废机油(废齿轮箱油、废变压器油、废液压油)采用密封铁桶储存,废机油滤清器和滤芯、油管采用防渗漏防腐蚀加盖容器储存,含油抹布用塑料袋密封收集储存,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极少(以非甲烷总烃计)。危废暂存间内设置风机,保持室内与室外空气进行交换流通,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设备吸附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经稀释扩散,厂界处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②当废铅蓄电池发生泄露时,电解液会挥发少量的酸雾,紧急采用棉纱吸取泄露液,再用石灰中和,然后用抹布清洁地面,最后将棉纱、石灰等收集作为危废处置。危废间内设置风机+活性炭(安装防酸滤铅网)+碱液吸收,事故状态下,挥发的铅尘可由活性炭过滤,硫酸雾通过碱液吸附处理。

2.废水:正常运营情况下没有废水产生。

3.噪声:对风机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危废间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再同其他危险废物一同委托有资质危险废物经营公司清运处置。

 

吉林省镇赉县四方坨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期)

镇赉县东北部,嫩江右岸。四方坨子灌区东、北部与黑龙江省临界,西、南部与镇赉县白沙滩灌区接壤,地处东经123°46'50”至123°57'45”、北纬46°0'08”至46°18'04”之间。

镇赉灌区管理中心

吉林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方坨子灌区内,为对现有工程进行修缮、改造及完善配套设施,包括:本次设计干渠土方达标工程49.418km,干支渠和直斗渠土方达标及渠道衬砌总长度为84.4165km,排水沟清淤9.408km,建筑物182座,新建钢管闸阀分水口840座,16座水闸更换闸门(共23个闸门),18座水闸更换启闭机及丝杠(共25套启闭机),堤顶路54.164km,堤顶砼路沿线共设置44处错车台,共设置27个限高。本次信息自动化设计包括:闸控设备10套及视频监控6处,布设1套水质检测系统,3处建设泵站自动化。本次设计新建及改造66kV线路0.81km,新建及改造10kV线路亘长13.8km,直线杆5基;耐张杆和终端杆各1基,水泥杆212基,新建10kVA变台2座、改造10kVA变台8座,改造30kVA变台1座,改造200kVA变台4座,改造250kVA变台1座,改造560kVA配变1台,改造2000kVA配变二次出线。项目实施后,改善灌溉面积15.553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629万亩。项目建成后可年新增节水能力2808.8718m3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及柴油机烟气,采取以下措施:①施工期加强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时间。②水泥、砂石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堆放等全部过程中,必须釆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③砂石等物料运输时,注意运输时必须压实,填装高度禁止超过车斗防护栏,散装水泥运输釆用水泥槽车,加盖苫布,避免洒落引起二次扬尘。④施工单位自配洒水车,对沿线施工便道和进出路桥经常洒水,一般每天可洒水两次,上下午各一次,路桥路面保持湿润。⑤避免大风天气施工。⑥柴油机燃料采用轻质柴油,釆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车辆。并选用优质的燃油,同时加尾气净化装置,以有效的减少车辆尾气污染物排放量。

2.废水:施工废水包括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处理。施工场地建设沉淀池,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及养护废水、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工序或者道路洒水抑尘;施工设备维护应设置专用场地,维护产生的含油废水采用油水分离器分离,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油污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3.噪声:①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合理摆放施工机械,尽量使机械远离居民区,减少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污染;②对于固定类机械设备,可采取基础减振,降低噪声污染;③禁止夜间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夜间运输车辆禁止鸣笛。使其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废:(1)建筑垃圾及弃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土全部回用于回填,不外运;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及弃土根据环保部门要求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2)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当地村屯垃圾箱,定期由村屯环卫清运。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气: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

2.废水:本工程建成后,除灌区水田退水外,工程本身无生产废水排放;运行期废水仅为管理设施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各管理站值班室,工作人员较少,生活污水产生量也较少,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3.噪声:为避免运行期工程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建议对位于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附近的泵站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如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器或安装声屏障等,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管理人员和泵站操作人员的生活废弃物,依托现有管理站垃圾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