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01:59:00 来源:
  • 字号:
收藏
关于镇赉县星辉商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我分局对镇赉县星辉商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50(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真:0436-7222010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编:137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镇赉县星辉商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位于镇赉县星辉商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镇赉县建平乡三合村镇坦公路东侧,占地面积25503.16平方米。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23°14′14.221″,北纬 46°0′27.325″,厂区东侧空地,西侧为镇坦公路,南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镇赉风电厂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年产生商品混凝土1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3.5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工作,不涉及土建施工,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外卖废品回收站。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气:项目筒仓粉尘经仓顶单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于地面20米的仓顶排气口排放,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于地面15米的搅拌主机排气孔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要求;使用的水泥、砂料和石料等堆存于封闭式料仓内;运输路径进行地面硬化,洒水降尘,加强清扫等以减少道路扬尘。

2.废水: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罐车及搅拌设备清洗废水进入沉淀池,经10立方米防渗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管道排放至厂区防渗储池,定期清掏做农肥。

3.噪声: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风机安装隔声罩;避免夜间作业,减小夜间工作噪声,利用噪声距离衰减。通过采取以上产生使其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主要有沉淀池泥砂、布袋除尘器粉尘、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收集的罐车清洗废水,其中含有大量的泥砂,经沉淀、分离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粉尘回于用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