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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220kv八甜线民兴分线送出线路工程》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7222005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7222004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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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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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220kv八甜线民兴分线送出线路工程 |
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 |
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镇赉分公司 |
天津津环中新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线路起点为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风电场升压站(即华能镇赉协联 220kV风电升压站),终点为现有220kV八甜线4#-5#T接点。新建1回220kV单回塔架空线路,线路路径长度约21.0km,新建62基铁塔。项目占地面积11.4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77hm2,临时占地面积10.69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以及其他用地等,工程建设总投资45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质量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四)严格落实电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输电线路沿线周围环境工频电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伏特/米及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

吉公网安备 2208210200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