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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我分局对白城市鑫鹏建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05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7222004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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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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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鑫鹏建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白城市镇赉县黑鱼泡镇腰围子村满良屯西南现有厂区内 |
白城市鑫鹏建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搅拌站场地(300平方米)、水稳站场地(200平方米),现有混凝土生产线增加 1 个水泥筒仓,新建混凝土生产线及 2 个水泥筒仓(100吨/个)、1个粉煤灰筒仓(100吨/个),水稳料生产线及 2个水泥筒仓。。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内容仅为设备检修调试,不涉及土建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但也要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混凝土生产线2 个水泥筒仓 和1个粉煤灰筒仓及水稳料生产线2 个水泥筒仓 均安装单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 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筒仓粉尘经高于地面 15米的排气口排放。混凝土生产线和水稳料搅拌在全封闭搅拌房内进行并分别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满足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经高于地面 15米的搅拌主机排气孔排放。辆运输道路扬尘和原料卸料扬尘采用地面硬化、洒水抑尘措施,堆场粉尘采用苫布遮盖措施,使无组织粉尘满足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管道排至厂区防渗储池,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进行生产,对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泥沙、混凝土残渣回用于生产,碱水剂包装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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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灌区农田供水工程保障项目(新建部分) |
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四方坨子灌区境内 |
镇赉县汇农灌溉有限公司 |
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骨干输配水工程(本工程共涉及衬砌改造支渠(斗渠)共计 13 条,衬砌总长 12.822千米) 、骨干排水工程(排水沟道清淤疏浚1条,长度1.5千米)、骨干渠系建筑物工程 (共涉及渠系建筑物 261 座,其中新建节制闸 3 座、退水闸 8 座、分水闸 46 座、渠下涵 12 座、钢管带闸阀分水口151 处,拆除重建进水闸 2 座、路下涵 29 座排水涵洞 10 处。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要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陆生生态、水生生态、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要求。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噪声源主要为河闸机械噪声影响。闸坝机械运行时间较短,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后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类区标准要求。同时,工程建成后,设立明显标志,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强环境保护的管理,防止污水排入渠道和在渠道内倾倒垃圾;加强渠道的管理和监督,防止人为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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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好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镇赉县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内顺达街东、民生路南 |
吉林好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新建1台5.6兆瓦(8吨/小时)生物质锅炉作为现有烘干机主要热源,原有200万大卡生物质热风炉改为备用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内容仅为设备检修调试,不涉及土建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但也要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5.6兆瓦(8吨/小时)燃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多管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尘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限值经过3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灰渣储运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在锅炉房密闭及洒水降尘,同时加强厂区地面硬化及边界绿化,通过以上措施可减少无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锅炉排水、纯水制备排水均为清净下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外排镇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杨戏法泡。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进行生产,对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炉灰和布袋收尘灰集中收集袋装后暂存封闭灰渣间内,外售做有机肥料;制纯水系统产生废反渗透膜,定期厂家回收处理。 (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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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洪伟粮食收储部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
镇赉县坦途镇哈拉甘吐村 |
镇赉县洪伟粮食收储部 |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新建1台4吨/小时生物质热风炉和烘干能力300吨/天烘干塔及办公室等相关附属设施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内容仅为设备检修调试,不涉及土建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但也要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台4吨/小时燃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尘、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经过 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装卸、输送、筛分、烘干等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经采取封闭运输、减小输送落差等措施并经大气扩散后可使得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进行生产,对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生物质灰渣和除尘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卖进行综合利用;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布袋交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及原粮杂质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

吉公网安备 2208210200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