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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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公示)国道扎公线(G608)镇赉至到保段改扩建工程到保农场取土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我分局对国道扎公线(G608)镇赉至到保段改扩建工程到保农场取土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05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7222004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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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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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扎公线(G608)镇赉至到保段改扩建工程到保农场取土场项目 |
白城市镇赉县到保农场二分场西北侧 |
镇赉县博源路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吉林省昌顺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共设 2 处取土场,用于国道扎公线(G608)镇赉至到保段改扩建工程,取土场总占地面积 12690平方米 ,取土量为 50000立方米 ;取土场用地性质为临时用地。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防治措施,减少或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排放要求。同时成员有效措施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地表恢复、植被恢复、复垦复耕。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本项目取土完成后,取土场内进行表土回覆,植被恢复,经过生态恢复后,可以有效恢复地表植被覆盖率,无裸露地表,水土流失影响较小,基本不会再对生 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取土完成后,基本不会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基本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和敏感点造成环境影响 |

吉公网安备 2208210200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