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
- 中
- 大
-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我分局对镇赉县昌泰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仓储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7222005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7222004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镇赉县昌泰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仓储库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镇赉县建平乡三合村,厂址中项目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23°14′25.180″,北纬46°0′19.166″,总占地面积58591平方米。 |
镇赉县昌泰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 |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新建12栋仓库,1#-10#仓库均为1.3级烟花爆竹库,单库建筑面积均为994平方米,单库储存药量为19.88吨;11#仓库为1.3级烟花爆竹库,建筑面积248平方米,储存药量为4.97吨;12#仓库为1.1级烟花爆竹库,建筑面积为245平方米,储存药量为4.9吨,库区总储存药量为208.67吨。库区另设有辅助用房、消防水池、消防泵房、事故应急池。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要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项目营运期不进行烟花爆竹的生产性活动,因此无工艺废气产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尾气及进场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道路硬化且定期清扫、厂区绿化等措施有效降低道路扬尘的产生。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管道排至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进出场内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严禁鸣笛、厂区禁止燃放试放烟花爆竹等。措施以及围堰阻隔吸声处理后,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过期或残次的烟花爆竹暂存于1#仓库内的西北角的1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与1#仓库内其他区域隔离,仅用来贮存过期或残次的烟花爆竹,杜绝它用,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建设)内,每年交由当地公安部门组织销毁与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处理。 |

吉公网安备 2208210200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