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发布时间:2018-04-09 15: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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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
镇赉县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森林火灾突发事件,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根据省森林防火工作要点,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镇赉县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  

  一、工作要求  

  2018年度全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确保年度无重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坚持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职责,形成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场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组织、监督、指导作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同志森林防火责任区监管职责,健全完善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县、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确立年度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指标重点落实好(镇)场和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干部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的监管责任,落实好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火源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将责任明确到人、到地块。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短信、微信等各种宣传媒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网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家喻户晓。一是(镇)场和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依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制定本级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内容、宣传重点和组织实施形式。二是认真组织好学习和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依据条例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落实条例内容,特别是要依据条例落实好管理机构、专职队伍、资金保障、制度保障等规定,切实发挥《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推动作用。三是继续加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设施建设,及时对固定宣传牌进行粉刷,每个乡(镇)场和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都要有2块以上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要达到辖区内的防火区域及重点村屯全覆盖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宣传彩旗密度,每个乡(镇)、场不少于50面,防火期结束后及时进行回收四是加大在农村中小学宣讲力度,让中小学生从小知道森林防火知识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努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改变陈规陋习,从根本上减少火灾发生机率。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积极做好国家投资项目储备和申报,加快全森林防火基础建设步伐。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森林防火发展规划,围绕规划完善森林防火的制度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森林防火预防体系一是全力推进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吉林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大力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森林防火队伍建设规划,围绕完善森林防火的制度保障和基层设施建设为规划目标申请国家项目支持,同时争取地方政府资金支持,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森林防火队伍建设任务。二是加强森林防火物资装备管理。(镇)场和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加大森林防火基础投入,在储备物资更新上要重点倾向储备科技化程度高、实践应用效果好、防火工作急需的物资,切实发挥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作用。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登记备案制度,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要做好登记备案,做好维修、保养和报废记录,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森林防火物资消耗。三是要切实发挥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作用,(镇)场和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依据储备制度规定及时对现有库储物资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每个乡(镇)场和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都要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并配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各乡(镇)场必须配备5台以上风力灭火机、1002号工具、20套扑火服装;每个国有林场要配备20台以上风力灭火机、1002号工具、20套扑火服装。保证一线防火开展工作需要,不断提高抵御大火的能力。  

  (四)加强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持预防为主,将火源监管的关口前移,突出源头治理,做好防患未然。一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管,(镇)场和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加强对重点火险区、旅游景区、军事设施等重点部位和“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监管,采取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巡护员、加大巡护密度等超常规措施,实行重点防范,确保火源监管安全。二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以(镇)为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员、瞭望员等专职森林防火巡管人员登记工作,逐人、逐林班落实监管主体、监管区域和监管责任。特别是对痴、呆、傻以及精神病人要逐一排查登记,落实监护责任。三推进落实省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区秸秆禁烧责任,实现禁烧承诺书签订率100%要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火险日会商制度,及时开展火险会商,提高火险信息准确性和科学性,切实发挥好火险监测预警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作用。五要开展好与内蒙古兴安盟及本地畜牧部门的森林防火联防活动,进一步强化双方防火的协同性,达到互通有无、资源共享的目标。六要加强对森林防火的督促检查力度,县森防指要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严格追责、严肃处理。  

  (五)加强培训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镇)场和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完善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认真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突发森林火灾事故中的指导作用。要加强业务素质培训,组织各级防火人员和一线巡护员、瞭望员、火场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发现火情、报告火情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火情能力;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重点针对新人和新购置的装备组织演练和培训,熟练掌握扑火知识和扑火装备的操作规程及技术性能。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日常训练和应急处置演练,(镇)场和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每个防期至少开展一次贴近实战的森林防火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大火的能力。  

  (六)加强值班值守,规范火情报送程序。(镇)场和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机构,完善并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事、管人。一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准出现空岗和值班领导不到位的现象,更不允许安排非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值班,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情况发生,同时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二要严格执行防期进入情况报告制度按照春、秋防进入情况表逐级上报,数字真实、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迟报、瞒报。三要严格按照《吉林省森林防火调度业务处置规范》报告程序和术语报告森林火情,内容要全面、及时、准确,对于发现的热点,要快速核实、处置和按时上报。四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强化森林火灾迟报瞒报的考核认定和惩治工作,对迟报瞒报森林火情的按照关规定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