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回引
发布时间:2021-12-09 16:0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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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才回引”方式及程序

  1.回引方式

  (1)创办企业。通过投资、技术入股等形式创办科技型企业,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和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

  (2)全职工作。回我县企业全职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并将人事、社保等关系转到镇赉县。

  (3)柔性合作。在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合作引进、退休特聘等多种形式,为我县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回引程序

  (1)发布政策。通过人才“归赉”线上和线下服务平台发布我县人才回引相关政策。

  (2)个人申请。申请回引人员在人才“归赉”线上或线下服务平台提交《人才回引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联系对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主动联系对接,征求人才意愿。创办企业的,根据其项目规模、产业类别,由招商等部门与其对接,洽谈项目落地事宜;全职工作的,由经开区、工信等部门根据其专业特长、从业经历,推荐到对口企业应聘;柔性合作的,有关部门根据其专业领域、合作意向,推荐与相关单位或企业对接,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合作引进、退休特聘等形式开展合作。

  (4)跟踪服务。人才回引后,有关部门按照《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文件精神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主动为人才提供服务,对重点人才项目安排专人“一对一”、全过程服务,协助办理项目申报等事项,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