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1-12-09 15:54:00 来源:
  • 字号:
收藏
关于建立镇赉县人才“归赉”平台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年轻干部“314151”培育工程部署要求和镇赉县第十六次党代表大会精神以及《镇赉县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要求,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新论断新要求为指导,围绕我县“三双一旅”产业发展战略和“一心四区”建设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进一步畅通人才回引“绿色通道”,着力集聚更多镇赉籍在外人才回乡贡献力量。通过建立人才“归赉”平台,重点回引事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型干部人才、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乡村振兴急需的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全面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为加快推进镇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措施

  面向镇赉籍在外工作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务工经商人员、大学生、退役军人,从“干部回调”、“人才回引”、“能人回村”三个层面建立人才“归赉”平台,鼓励引导广大镇赉籍优秀人才回乡干事创业。

  (一)建立干部回调平台

  聚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重点回调我县发展急需紧缺专业干部。

  1.实施范围

  白城籍(本人、配偶或父母具有白城籍,或曾具有白城籍均可)在省内镇赉县域外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资格条件

  (1)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公务员(参公人员)须为乡(科)级以下级别(不含科级),符合工作调动年限要求或达到最低工作服务年限。

  (3)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从事一线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省级荣誉称号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策”。

  (4)其他事业单位人员,优先回引农林牧渔类、能源动力类、旅游类、财经商贸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限专业。

  (5)特别优秀的或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6)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

  ①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

  ②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的;

  ③近三年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⑦尚在试用期的、工作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其他影响调动的情形。

  3.回调原则

  (1)空编进人。人员调动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空编内进行,一般不允许超编进人。

  (2)对等安置。坚持县乡分级分层管理,按照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级别、同一层次范围内进行,原则上不做跨级别、跨层次调动。回调人员津贴补贴、专业技术职称等待遇落实,按我县现行政策执行。

  (3)服从安排。对符合回调资格条件,因编制等因素受限不能实现对等安置的,按照相近相关的原则,自觉服从组织调整安排。

  4.回调程序

  (1)发布政策。通过人才“归赉”线上和线下服务平台发布我县干部回引相关政策。

  (2)个人申请。申请回调人员在人才“归赉”线上或线下服务平台提交《干部回调申请书》,并提供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编制人员卡片》或编制证复印件(加盖当地编办公章)、本人所在单位同意调动证明材料。

  (3)综合研判。县委组织部联合相关部门根据全县急需紧缺人才情况、空缺岗位编制情况,针对申请人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符合我县发展需求标准的确定为拟调入人员,不符合的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

  (4)考察审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人社、编办和相关用人单位组建考察组,对拟调入人员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素质关。对拟调入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考察审查贯穿回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回调条件的,均取消其回调资格。

  (5)健康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县委组织部统筹协调,拟调入单位组织拟调入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进行公示。对经过考察审查和健康体检符合条件的干部人才,进行回调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7)办理手续。对考察审查、体检合格、公示无不良反响的,经县委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和相关用人单位按工作程序办理回调手续。回调人员需签订协议,在镇赉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建立人才回引平台

  聚焦打造高学历创新型人才队伍,重点回引我县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实用人才和优秀高校毕业生。

  1.实施范围

  (1)籍贯或出生地为镇赉县的在外人才;

  (2)亲属在镇赉县工作的在外人才。

  2.资格条件

  (1)高层次人才。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工作,具有行业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重大技术研发能力的专家人才。

  (2)技能实用人才。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一线技能人才。

  (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具有担任大中型企业中层及以上职务经验和较强组织、统筹、协调能力的经营管理人才。

  (4)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

  3.回引方式

  (1)创办企业。通过投资、技术入股等形式创办科技型企业,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和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

  (2)全职工作。回我县企业全职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并将人事、社保等关系转到镇赉县。

  (3)柔性合作。在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合作引进、退休特聘等多种形式,为我县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4.回引程序

  (1)发布政策。通过人才“归赉”线上和线下服务平台发布我县人才回引相关政策。

  (2)个人申请。申请回引人员在人才“归赉”线上或线下服务平台提交《人才回引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联系对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主动联系对接,征求人才意愿。创办企业的,根据其项目规模、产业类别,由招商等部门与其对接,洽谈项目落地事宜;全职工作的,由经开区、工信等部门根据其专业特长、从业经历,推荐到对口企业应聘;柔性合作的,有关部门根据其专业领域、合作意向,推荐与相关单位或企业对接,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合作引进、退休特聘等形式开展合作。

  (4)跟踪服务。人才回引后,有关部门按照《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文件精神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主动为人才提供服务,对重点人才项目安排专人“一对一”、全过程服务,协助办理项目申报等事项,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

  (三)建立能人回村平台

  聚焦打造复合型农村实用人才队伍,重点回引我县乡村振兴急需的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乡村治理人才、退役军人和大学生人才。

  1.实施范围

  镇赉籍在外务工经商人员、机关企事业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大学生等人员。

  2.资格条件

  (1)创业能人。具有创办工商业实体和新型农业经济体经验和能力的在外人才。

  (2)技术能人。具有技能资格证书或具有熟练操作经验的在外人才。

  (3)治理能人。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基层治理经验的在外人才。

  3.回引方式

  (1)回村任职。有意愿回村任职的人才,特别优秀的可推荐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班子无空缺的可作为后备干部培养。

  (2)创办新型农业经济体。牵头领办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等。

  (3)创办工商业实体。在乡村投资创办工业、农业、加工业、电子商务等企业。

  4.回引程序

  (1)发布政策。通过人才“归赉”线上和线下服务平台发布我县能人回村相关政策。

  (2)个人申请。申请回村人员在人才“归赉”线上或线下服务平台提交《能人回村备案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联系对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有关部门主动联系回村能人,征求能人意愿。有意愿回村担任村干部的,由组织部综合考虑其能力素质和岗位空缺适当安排或做后备干部培养;创办新型农业经济体、工商业实体的,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班,在项目申报、土地流转、信贷扶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4)跟踪服务。能人回村后,有关部门要主动落实相关支持政策,乡(镇)要明确1名机关干部跟踪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统筹协调,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自觉服从安排,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人才“归赉”工作规范有序。

  (二)强化投入保障。实施人才“归赉”平台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要坚持把人才“归赉”工作放在公共财政优先支持的位置,统筹使用各项财政资金,落实好2.0版引才优惠政策,并落实创业补贴、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信贷贴息等扶持政策。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类人才回引政策,宣传家乡建设发展新理念新风貌,持续引导域外人才关注家乡发展,投身家乡建设,着力引导域外人才归赉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