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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只跑一次”为目标深化“只跑一次”各项改革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7-18 14:53:00    来源: 收藏

镇跑改办 20183

 

以“只跑一次”为目标

深化“只跑一次”各项改革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深化“只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总体目标

    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以“政府提效、服务提质”为核心要求,以群众和企业满意为主要标准,以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为重要依托,倒逼“放管服”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努力推动我县“只跑一次”行政审批改革走在前列、形成示范,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着力打造“事项最透明、申报材料最少、审批环节最简、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佳”的行政审批服务模范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公开机制,推进“只跑一次”行政审批透明便捷。

    全县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对各自保留的“只跑一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服务、行政确认、年检、备案、转报)进行全面梳理,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按照即办件、承诺件改即办件、网上预审、网上受理快递送达、在线咨询、现场受理快递送达、上门服务、线上线下同步流转等类别逐项确定“只跑一次”事项的办理方式,汇总形成“只跑一次”改革事项分类目录,报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并实行动态管理。

    1.对于简单或相对简单的事项(包括现场勘察类),可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审批,并明确事项的审批方式。

1)即来即办。对不需现场勘察、专家论证、听证、公示等环节,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要当场予以审批。要大力推进承诺件改即办件,进一步拓展即办事项的范围,全面落实“一次性办结”制度。

2)网上审批。不能当场办理,但申报材料相对简单,通过电子化处理后,可进行网上申报的,且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性可以审查的,采取“证照网上审批、快递送达”的方式,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3)网上预审。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性难以审查、必须要核对原件的,实行办理事项网上申报和相关资料网上传输,由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进行网上预审查,待预审查通过后,申请人携带书面申报材料到窗口当场领取审批文件,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立等可取”。

4)预约上门服务。对现场勘察类事项,申请材料齐全(或主件已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通过政务服务网、传真、电话等方式预约,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现场勘察。

2.对于复杂或相对复杂的事项,可综合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审批,并编制事项审批流程图表向社会公开。

1)联合审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采取由一个部门牵头统一受理,协办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所涉事项进行审批或出具意见,最后由牵头部门综合协办部门意见后,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2)联合现场踏勘。项目审批办理过程中,需要两个及以上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到现场实地踏勘的,由牵头部门协调组织其他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并提出后续审批指导意见。

3)联合会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预评价,通报投资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快审批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快递送达。在受理申请时,将“快递送达”的方式告知申请人,让申请人自愿选择送达方式。

(二)优化流程,推进“只跑一次”行政审批复杂事项简便高效。

1.探索综合受理机制。对于新领域新产业等项目的审批,要明确准入所需要的所有证明、批文及其他要件,编制具体行政审批流程,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管理”的方式,推行“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的办理机制,推动行业准入快速审批。

2.探索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备案机制。对于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实行“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承诺备案制,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和运行机制。

3.探索基本建设项目线上线下全流程审批机制。完善升级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系统,整合审批与中介服务环节,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链条和压缩审批时限,全面落实基建项目全流程审批。

4.探索特定区域联合审批机制。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和功能定位,探索特定区域整体联合审批,统筹把握绿地率、人防空间、停车位配置等控制性指标,统一捆绑办理前期审批。

(三)强化支撑,推进“只跑一次”改革落地生根。

1.强化体制支撑。要继续深化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优化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和内设机构设置,推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审批科室、审批事项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建立批管分离的机制,做到授权到位、人员到位,真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的行政审批模式,实现“一站式”审批,形成“大厅之外无审批”的审批机制,杜绝体外循环。要建立网上审批追溯和监管制度,完善信用体系,防止以“网上审批”之名行“体外循环”之实。

2.强化技术支撑。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深度融合,各部门要将各自审批信息数据归集至统一的政务服务网,与省、市政务服务网同步交换数据,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推进实体审批大厅与网上虚拟大厅线上线下融合,探索打造统一的数据共享体系,建立全县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各部门的审批文件要全部上传至县电子证照库,凡是已纳入电子证照批文库的审批文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真正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3.强化服务支撑。加大“只跑一次”事项放管力度,继续取消下放一批审批事项,建立审批事项下放申报机制,以下级“点菜”形式依法依规下放;对不能下放的事项采取服务点(受理点)前移、多点办理的方式,向基层延伸服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涉批中介服务高效便捷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中介服务行业标准和考评机制,进一步规范涉事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探索建立全县涉批中介服务一张网一个信息库,形成上下联动、公开选取的竞争机制。探索联办代办工作,推行“一窗受理,全程帮办”无偿代办工作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和市场准入项目的全程代办、跟踪协调、主动对接。探索市场准入电子化登记,推行网上申报、受理、审核及颁发电子营业执照模式;推动市场主体名录库向社会开放,全面推进企业登记信息双告知制度,实现前端引导和后续审批、监管有序衔接。

4.强化基础支撑。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凡是没有列入“权力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对外实施,否则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切实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建立“只跑一次”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一律予以取消;凡是因法律法规调整而增设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子项),必须经审改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并编制事项信息表对外公开。对即来即办、网上审批等事项,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向社会公开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审批流程等,简化审批要件,取消兜底条款,编制“示范样本”,做到申报条件明确、办事材料明晰、办事流程优化、办事过程便捷,让群众和企业“一目了然、明白办事”。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同步跟进配套措施,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优化再造内部流程,按照“只跑一次”要求做好各类审批服务工作。

(四)推进标准化建设,建立“只跑一次”改革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县、乡(镇)两级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透明化和高效化。乡镇(社区)要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标准化建设,积极打造乡镇(社区)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窗口。

1.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行审批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前置“三减少”和事项名称、事项编码、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统一形式,统一编制标准化的县、乡(镇)两级事项通用目录和办事指南。

2.推进审批制度标准化。探索建立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机制,完善并联审批制度,推行代办首席协办员制度,建立行政审批协调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制度。

3.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明确部门进驻、事项进驻、服务类型等标准,构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服务体系,建立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模式和规范。

4.探索信息公开标准化。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只跑一次”事项,做到与事项审批相关的审批服务流程、办事信息、申报材料、办事指南上网上墙上柜,做到申请材料规范化、审批时间压缩化,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真正让社会群众和企业“找得到、看得懂、办得快、可监督”。

5.推进行政审批环境形象标准化。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场地、服务事项、标识、外观、服务礼仪、配套设施、日常管理的标准统一,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6.推进行政审批绩效评价标准化建设。建立多维度、全方位的行政审批改革与服务效果监督和改革落地满意度效果评估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意义,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于协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顺利推进。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县“跑改办”要强化工作指导和协调,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加强考核督查通报,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改革举措落实的审计力度,对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等行为的,由监察部门实行问责。

(三)强化宣传报道。各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大对“只跑一次”行政审批改革的宣传力度,做好各项举措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社会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积极宣传改革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并强化媒体监督,及时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镇赉县跑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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