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5:53:00 来源:
  • 字号:
收藏
提前或延长档案移交期限准许
事项名称 提前或延长档案移交期限准许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其他
办件类型 承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档案需要提前或延长移交期限
适用对象    个人
实施机关 镇赉县档案局 责任处(科)室 业务指导科、档案管理科
办公地址 团结东路1588号
办公时间 夏: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冬: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 13843628006 监督投诉电话 0436-7222516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申请
审批结果 办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8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1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当面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一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档案需要提前或延长移交期限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提前或延长档案移交期限申请
材料形式       部门提供
材料详细要求    A4纸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审查--决定--送达--监管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和《档案馆工作通则》的规定,定期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的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收入有关档案馆。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处室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