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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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或延长档案移交期限准许
事项名称 | 提前或延长档案移交期限准许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其他 |
办件类型 | 承办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档案需要提前或延长移交期限 | ||
适用对象 个人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档案局 | 责任处(科)室 | 业务指导科、档案管理科 |
办公地址 | 团结东路1588号 | ||
办公时间 | 夏: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冬: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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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13843628006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7222516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现场申请 |
审批结果 | 办结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 8个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1个工作日 | ||
送达方式 当面送达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一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档案需要提前或延长移交期限 | ||
数量限制 无 | |||
禁止性要求 无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提前或延长档案移交期限申请 | ||
材料形式 部门提供 | |||
材料详细要求 A4纸 | |||
必要性及描述 无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审查--决定--送达--监管 | ||
收费情况 | 无 | ||
法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和《档案馆工作通则》的规定,定期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的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收入有关档案馆。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处室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