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发布时间:2018-04-28 16:1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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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事项名称 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适用对象:个人
实施机关 镇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责任处(科)室 运营部
办公地址 镇赉县新兴街西、团结路南1区1段150-1号、一楼运营部
办公时间 夏季:8:30-4:30;冬季:8:30:4:00
咨询电话 0436-5077106转0 监督投诉电话 0436-5077106转662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审查
审批结果 出具镇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卡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当日办结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当日
送达方式:当面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数量限制:本机构只能办理1个个人结算账户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1.身份证原件;2.个人账户开户申请表(柜面填写);3.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柜面填写)
材料形式:1.原件;2.原件;3.原件。身份证留存复印件,本行复印。
材料详细要求: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柜面填写个人账户开户申请表、
必要性及描述:1.必要;2.必要;3.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本人柜面办理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二十二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一)中国居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出具武警身份证件。(四)香港、澳门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五)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根据需要还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有权选择是否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义务:承若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欺诈,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填表人(签字):王满            联系电话: 15143665670      处室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