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发布时间:2018-04-28 1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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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事项名称 | 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 ||
适用对象:个人 | |||
实施机关 | 镇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 责任处(科)室 | 运营部 |
办公地址 | 镇赉县新兴街西、团结路南1区1段150-1号、一楼运营部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4:30;冬季:8:30:4:00 | ||
咨询电话 | 0436-5077106转0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5077106转662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现场审查 |
审批结果 | 出具镇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卡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当日办结 | ||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当日 | ||
送达方式:当面送达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 ||
数量限制:本机构只能办理1个个人结算账户 | |||
禁止性要求:无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1.身份证原件;2.个人账户开户申请表(柜面填写);3.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柜面填写) | ||
材料形式:1.原件;2.原件;3.原件。身份证留存复印件,本行复印。 | |||
材料详细要求: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柜面填写个人账户开户申请表、 | |||
必要性及描述:1.必要;2.必要;3.必要。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本人柜面办理 | ||
收费情况 | 无 | ||
法定依据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二十二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一)中国居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出具武警身份证件。(四)香港、澳门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五)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根据需要还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权利:有权选择是否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义务:承若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欺诈,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 ||
填表人(签字):王满 联系电话: 15143665670 处室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