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地方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8-04-26 09:25:00 来源:
  • 字号:
收藏
房地产项目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申报
事项名称 房地产项目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申报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征收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
实施机关 镇赉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责任处(科)室 镇赉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 嫩江东路776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季)   8:30-11:30;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 0436-5871234 监督投诉电话 12366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受理后即时办结。
法定时限: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即时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或网上查询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纳税人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必须报送: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2.《清算后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明细表》;条件报送:3.减免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原件4.减免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1.必要:1-2;2.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报送第3-4项
备注
办理流程 (一)上门办理
(二)网上办理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二条,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6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对不同类型房地产应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咨询中心”和纳税服务电话咨询。
填表人(签字):于浩明  联系电话:18143665090 处室负责人(签字):王柏亭   联系电话:1814366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