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地方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8-04-26 09:27:00
来源:
- 小
- 中
- 大
- 字号:
资源税申报
事项名称 | 资源税申报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征收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 责任处(科)室 | 镇赉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
办公地址 | 嫩江东路776号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季) 8:30-11:30;13:30-17:00(冬季) | ||
咨询电话 | 0436-5871234 | 监督投诉电话 | 12366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无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受理后即时办结。 | ||
法定时限: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即时送达 | ||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或网上查询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纳税人 | ||
数量限制:无 | |||
禁止性要求:无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条件报送:1.《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2.《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二)》3.《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 ||
材料形式:电子版 | |||
材料详细要求: | |||
必要性及描述:1.按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报送第1项;2.按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报送第2项;3.中外合作油(气)田和海上自营油(气)田报送第3项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一)上门办理![]() |
||
(二)网上办理![]()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66号)全文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资源税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 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咨询中心”和纳税服务电话咨询。 |
||
填表人(签字):于浩明 联系电话:18143665090 处室负责人(签字):王柏亭 联系电话:18143665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