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地方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8-04-26 10:44:00
来源:
- 小
- 中
- 大
- 字号:
环境保护税申报
事项名称 | 环境保护税申报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征收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纳税申报分为按季度申报、按月份申报及按次申报。纳税人按月、季度申报的,应当自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 ||
适用对象:个人和法人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 责任处(科)室 | 镇赉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
办公地址 | 嫩江东路776号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季) 8:30-11:30;13:30-17:00(冬季) | ||
咨询电话 | 0436-5871234 | 监督投诉电话 | 12366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无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受理后即时办结。 | ||
法定时限: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即时送达 | ||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或网上查询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 ||
数量限制:无 | |||
禁止性要求:无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条件报送:1.《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2.《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3.《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4.《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5.《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6.《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表)》7.《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表)》 | ||
材料形式:电子版 | |||
材料详细要求:1份 | |||
必要性及描述:1.申请变更时报送《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2.按实际情况填报一种或多种报送《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3.按实际情况填报一种或多种《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4.按实际情况填报一种或多种报送《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5.是否采用排污系数法填写《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6.报送《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表)》的需分别填写附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大气污染物适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水污染物适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固体废物适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噪声适用);当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或者污染物是固体废物时,纳税人符合享受减免的条件,可以享受减免时,填写附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明细);7.《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表)》当申报类型为抽样测算时,污染当量数或计税依据字段自动带出,不可修改。本字段=特征指标值/污染当量值;当申报类型为简易申报时,污染当量数或计税依据字段放开可录。本期应纳税额等于污染当量数或计税依据乘以单位税额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一)上门办理![]() |
||
(二)网上办理![]()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文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咨询中心”和纳税服务电话咨询。 | ||
填表人(签字):于浩明 联系电话:18143665090 处室负责人(签字):王柏亭 联系电话:18143665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