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地方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8-04-26 14:4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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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规费申报
事项名称 基金规费申报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征收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依法缴纳的工会经费统一由地税机关负责代征,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分别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暂不列入代征范围。
全省企事业单位按年度缴纳的防洪基础建设资金(以下简称防洪资金),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代征。缴纳水利建设基金的计征基数为上一年度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其计算口径与增值税或营业税计税依据相同。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计征;非农业建设征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征地面积每平方米1.20元计征。
适用对象:个人和法人
实施机关 镇赉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责任处(科)室 镇赉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 嫩江东路776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季)   8:30-11:30;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 0436-5871234 监督投诉电话 12366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受理后即时办结。
法定时限: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即时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或网上查询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依法缴纳的工会经费统一由地税机关负责代征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1、《工会经费申报表》或《通用申报表》2、《代收费申报表》或《通用申报表》
材料形式:电子版
材料详细要求:1份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一)上门办理
(二)网上办理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7〕4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代征工作的通知》(吉地税发〔2013〕7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搞好防洪资金征收工作的意见》(吉地税征字〔1999〕326号)
《关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征收问题的通知》(吉财税﹝2017﹞639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非税[2011]872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吉财非税〔2012〕71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98号)全文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咨询中心”和纳税服务电话咨询。
填表人(签字):于浩明  联系电话:18143665090 处室负责人(签字):王柏亭   联系电话:1814366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