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地方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8-04-26 14:4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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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征申报
事项名称 委托代征申报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征收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按时申报入库。
适用对象:个人和法人
实施机关 镇赉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责任处(科)室 镇赉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 嫩江东路776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季)   8:30-11:30;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 0436-5871234 监督投诉电话 12366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受理后即时办结。
法定时限: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即时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或网上查询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必须报送:1.《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3.《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 条件报送:1.《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版
材料详细要求:1份
必要性及描述:1.必要:1-3;2.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且选择报送明细的代征人代征税款时报送《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3.委托代征人汇总缴库的情形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备注
办理流程 (一)上门办理
(二)网上办理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告2013年第1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全文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咨询中心”和纳税服务电话咨询。
填表人(签字):于浩明  联系电话:18143665090 处室负责人(签字):王柏亭   联系电话:1814366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