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地方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8-04-26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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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开具
事项名称 | 《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开具 | 权力事项类型 | 其他职权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经批准采取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其履行汇总纳税的机构、场所,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索取《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 | ||
适用对象:法人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 责任处(科)室 | 镇赉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
办公地址 | 嫩江东路776号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季) 8:30-11:30;13:30-17:00(冬季) | ||
咨询电话 | 0436-5871234 | 监督投诉电话 | 12366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无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受理后即时办结。 | ||
法定时限: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即时送达 | ||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经批准采取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 | ||
数量限制:无 | |||
禁止性要求:无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 ||
材料形式:纸质 | |||
材料详细要求:1份 | |||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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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法定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第三条第(六)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1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4〕98号)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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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咨询中心”和纳税服务电话咨询。 | ||
填表人(签字):于浩明 联系电话:18143665090 处室负责人(签字):王柏亭 联系电话:18143665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