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0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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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财物价格认定
事项名称 | 涉案财物价格认定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对涉案财产价格进行认定 | ||
适用对象:法人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处(科)室 | 价格认证中心 |
办公地址 | 永安东路539号 | ||
办公时间 | 夏: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冬: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
咨询电话 | 7250124 | 监督投诉电话 | 7223036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现场审查 |
审批结果 | 办结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1个工作日 | ||
送达方式:当面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涉案案件 | ||
数量限制:无 | |||
禁止性要求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价格认定协助书、讯询问笔录、证人证言、质量技术鉴定报告 | ||
材料形式:部门提供 | |||
材料详细要求:A4纸 | |||
必要性及描述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申请-审核-受理-出具价格认定报告-结案 | ||
收费情况 | 无 | ||
法定依据 | 《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计办[1997]808号)第二十四条 地(市)县(市、区)价格部门的职责:(一)贯彻执行估价工作的有关规定,协助上级价格部门做好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工作。接受上级价格部门对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
填表人(签字): 王志伟 联系电话:13904362476 处室负责人(签字):公晓静 联系电话:1384362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