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08:4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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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事项名称 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其他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价格为案件和价格举报案件
适用对象    个人
实施机关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处(科)室 价格监督检查局
办公地址 镇赉县镇赉镇嫩江东路558号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30分——17:00)夏季:(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00——17:30分)
咨询电话 7222476(12358) 监督投诉电话 7222476
申请方式 现场、电话、网上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电话、网上
审批结果 办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1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当场或电话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涉及价格违法案件和价格举报案件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涉及价格违法案件的有关证据
材料形式        由申请人提供
材料详细要求    A4纸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受理-核实-取证-办结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价格主管部门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发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同时具有下列三种情形的,经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照《价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其暂停相关营业)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填表人(签字):郭忠福 联系电话:7222476   处室负责人(签字): 郭忠福          联系电话:7222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