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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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退还多收价款
事项名称 | 责令退还多收价款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其他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价格违法案件或价格举报案件 | ||
适用对象 个人或法人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处(科)室 | 价格监督检查局 |
办公地址 | 镇赉县镇赉镇嫩江东路558号 | ||
办公时间 | 冬季:(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30分——17:00)夏季:(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00——17:30分) | ||
咨询电话 | 7222476(12358) | 监督投诉电话 | 7222476 |
申请方式 | 现场、电话、网上 | 事项审查类型 | 现场、电话、网上 |
审批结果 | 办结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1个工作日 | ||
送达方式 当场或电话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涉及价格违法案件或价格举报案件 | ||
数量限制 无 | |||
禁止性要求 无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涉及价格违法案件中多收价款的有关证据 | ||
材料形式 由申请人提供 | |||
材料详细要求 A4纸 | |||
必要性及描述 无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受理-核实-取证-办结 | ||
收费情况 | |||
法定依据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第十六条: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中的违法所得,属于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
填表人(签字):郭忠福 联系电话:7222476 处室负责人(签字): 郭忠福 联系电话:7222476 |